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系列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这些措施覆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放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推动房地产“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严控商品住宅增量等。这些政策不仅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优惠,也为广西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适当放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贷条件是此次政策调整的重要一环。新政规定,对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这一政策有效降低了购房者的首付压力,使更多家庭能够更容易地迈入房地产市场。同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风险状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这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有助于降低贷款成本。
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惠民举措。新政明确,要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下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这不仅有助于减轻已购房者的负担,还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广西多家银行已开始执行这一政策,符合条件的房贷将批量调整,预计平均降幅约0.5个百分点,将惠及广西230多万居民,节约房贷利息近470亿元。
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也是此次政策调整的一个亮点。新政规定,居民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均认定为首套住房。这一政策对于想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能够降低他们再次购房的成本和门槛。同时,多子女家庭成员购买商品住房时,套数认定核减一套,这也体现了政策对多子女家庭的倾斜和照顾。
推动房地产“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是此次政策调整中的另一个重要措施。新政明确,要扩大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覆盖范围,优化“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这一政策有助于加快合规住房开发项目的融资速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调一致的前提下,根据用款计划提前发放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也是此次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新政规定,要全面推行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时,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还能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严控商品住宅增量则是此次政策调整中的一项重要调控措施。新政明确,要适当控制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不明显的城市供地规模,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的供应调节机制。对于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对于去化周期在18个月至36个月之间的城市,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动态确定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这一政策有助于避免房地产市场的过度开发和泡沫产生,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总体来看,广西此次发布的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通过优化政策环境、降低购房成本、提升市场活力等措施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优惠,也有助于推动广西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