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罗马的公民权体系是其法律和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公民权的授予和扩展,罗马成功地将众多不同民族和文化整合进其庞大的帝国体系中。这一体系不仅增强了罗马的统治稳定性,也为后世提供了丰富的法律和政治遗产。
2、罗马公民权早期主要限于罗马城和其周边地区的居民。到了共和国时期,随着罗马扩张,公民权逐步扩展到意大利半岛的其他地区。通过各种条约和法律,更多的外邦人被纳入罗马的公民体系。
3、公元前220年至前167年间,罗马迅速征服了环地中海有四个强国,也就是亚历山大大帝留下的三个希腊王国:埃及、塞琉古和马其顿,再加上西地中海地区的传统霸主迦太基,成为独一无二的霸主,这与其优秀的政治体制和创造性运用公民权密切相关。
4、罗马的公民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包括出生,如果父母都是罗马公民,孩子生来即为罗马公民;解放奴隶,被合法解放的奴隶可以获得公民权;服兵役,通过在罗马军队中服役,外邦人可以获得公民权;特别授予,罗马政府有时会因某些特别原因授予个人或整个社区公民权。
5、公民权在古代城邦是个很普遍的东西,但罗马的公民权却很特殊,这种特殊性首先在于它的开放性。罗马从建城始,就是一个逃犯、奴隶和战败者的避难所,所以罗马的公民权就有相当的开放性。罗马人愿意给予释奴公民权,这是罗马强大的重要原因。到公元前2世纪,超过一大半的罗马人,往上数几辈都是奴隶出身,这在希腊是不可想象的。
6、罗马公民权特殊性的第二个方面,是罗马公民权的敏感性。我们知道,雅典的社会矛盾是上与下之间,而罗马的社会矛盾却是内与外之间。平民不停地伸手要政治权利,贵族挤牙膏似的一点儿一点儿地给,这就是罗马社会的头等大事,是罗马公共政治生活的主旋律。天天为这个事情吵架,这就使得所有人对公民权到底包含了哪些权利很敏感。
7、罗马公民奴特殊性的第三个方面,是罗马公民权的细腻性。别的城邦,公民权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是个0和1的关系,比较粗犷。而在罗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下有家主与依附民,内外有库里亚成员与平民,按贫富维度还有把人分成六等的森都里亚大会。内外亲疏贵贱,多个维度,把公民权搞出了很多细分市场,所以就搞得很细腻。
8、在此背景下,罗马社会中形成了这样四种不同的公民权,每种类别赋予持有者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种是完全公民权。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担任公职的权利、婚姻权(即合法结婚和家庭权利)、商业权(即签订合法合同和拥有财产的权利)、上诉权(即对裁决进行上诉的权利)以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即在法院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同时有义务缴纳税款和服兵役。
9、第二种是半公民权。享有的权利包括商业权和婚姻权,但不包括选举权和担任公职的权利;同时有义务缴纳税款和服兵役。第三种是拉丁权。享有的权利包括类似于半公民权的权利,适用于意大利半岛的拉丁同盟城市居民;同时有义务缴纳税款和服兵役。第四种是盟邦权。享有的权利包括有限的自主管理权,但必须向罗马提供军事援助和缴纳税款。同时有义务服从罗马的军事和外交政策。
10、对公民权的理解不同,产生了非常深刻的政治结果。罗马在其早期开始在拉丁姆平原扩张之时,就把扩张理解为改变与邻居的关系,而不是杀掉敌人,占领对方的土地。这一是因为罗马人与拉丁部落说同样的语言,信奉同一个神,二是罗马人在部落层级处理与其他拉丁部落关系的时候,罗马人的思维惯性,是把自己想象成家主,而把其他拉丁部落想象成自己的依附民——我为你提供保护,你向我付出忠诚和服务。
11、打下伊特鲁里亚人的维爱城之后,罗马的疆域一下子扩大到了900平方公里,而其他拉丁部落加起来,领土面积也才2350平方公里,罗马就此成为拉丁姆平原上无可争议的霸主。罗马于是张罗成立了一个拉丁同盟,一共有30个成员,后来这个联盟成员增扩到了47个,但只有前30个有投票权,后加入的没有投票权。这也是罗马人根据先来后到产生内外之别的惯性思维的结果。
12、把拉丁部落联合起来,一起去打别人这个策略产生了极为惊人的效果。仅仅过了50多年,差不多在亚历山大大帝东征的前后,罗马的疆域就从900平方公里扩大到了5500平方公里,拉丁小伙伴们的疆域从2350平方公里扩大到了850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