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天,董大爷发现小孙子上午九点多钟还没有出门上学,于是他就来到孙子居住的屋子查看情况。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屋子里的情况直接把董大爷吓得瘫坐在了地上。
只见儿媳妇衣衫不整的倒在地上,而她的旁边则是同样满身是血的孙子。
董大爷用尽全身力气爬起来赶紧上前产看情况,可此时的两人早已停止了呼吸。
案件追踪很快,在邻居的帮助下董大爷报了警,而伴随着警方的调查,案件很快便有了进展。
首先,警方通过对尸体的检验发现,受害的男孩全身多处刀伤,大概率是因为脏器受损以及失血过多导致的死亡。
而他身边的女人则更为悲惨,她的身体明显有被侵犯过的痕迹,并且体内还存有男性遗留下的精液。
至此,警方判断应该是一起奸杀案,但具体是谁做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与此同时,有村民向警方反映,就在几个小时以前,他看到村里的三个孩子慌慌张张的跑出了被害人的家。
当时他还以为这三个平时无所事事的小子又跑到别人家去偷钱了,因此还大声呵斥了几句,没成想,他们很有可能就是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
得到了这条重要线索后,警方很快便在三人经常出没的网吧找到了他们。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面对警方的时候三人竟然表现出非常淡定的表情,而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他们更是供认不讳。
真相大白被带回警局后,警方迅速对三人进行了审讯。
其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孩子(化名小刚)主动交代了犯罪经过。
据他讲述,事发前,他和另外两个孩子(小伟和小鹏)兜里没钱还想去网吧打游戏,就想着从哪里弄点钱花花。
以前他们为了弄钱会悄悄潜入村里没人的院子进行偷窃,有时候成功有时候也会被房主发现暴打一顿赶出家门。
而这一次,他们却选择了索要,向年纪比他们稍微小几岁的小李(被害者)索要。
当时,他们听说小李的父亲常年在外忙碌,家里只有他和母亲相依为命,就准备好了刀子悄悄来到了小李家中。
起初,三人见到屋子里只有小李的时候,就用刀威胁他赶紧把钱拿出来。
没成想,就在这个时候,小丽的母亲却回到了家中。
当时,她打扮得非常靓丽,曼妙的身姿再加上成熟女人的韵味一下子勾起了三个男孩的兴致。
也正是因为这个变故,三人对视一眼后,也把抢劫临时改成了对小李母亲的图谋不轨。
当时,两个年纪稍大一点的孩子冲上去将小李的母亲推倒在地,而另一个孩子则在一旁拿刀威胁小李不让他乱动。
可哪个孩子又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受辱呢?
关键时刻,小李不顾一切的冲上前想要和三人撕打在一起,可奈何他一个人的力量实在过于薄弱,几下就被三人放倒,并且其中一个孩子还在他的身上猛刺了几刀。
没一会儿,小李的身边就涌出了大量鲜血,而他也渐渐失去了呼吸。
泯灭人性更让人没想到的则是,事情到了这里三人非但没有收手,反而还更加兴奋起来。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无情的轮番侵犯了小李的母亲。
而在临走前,三人更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残忍的也将小李的母亲一并杀害。
离开小李家后,他们拿着从小李母亲身上搜到了几百元钱来到网吧潇洒的挥霍起来。
而面对警方时,他们也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担心和害怕,好像就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一样。
结局如何最终,经过警方的审讯,三人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他们也在当天被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而对于本案来说,三个孩子虽然没有满16周岁,但三人所做的事情可以说手段极其残忍,后果也非常的严重,完全可以适用最严厉的刑法处罚。
只不过,针对未成年人的审判,法院最终选择了不对外公开审理,至于他们最终到底受到了何样的处罚我们也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年龄不是挡箭牌,无论是未成年还是已满75周岁的老人,犯了罪,犯了严重的罪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对受害者最大的尊重!
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你个假编胡扯
又收了不少美抄,编个灭绝人性的故事,扭曲社会价值观,这样也算是收钱做事了吧
必须修改法律
3个绑住手脚,扔太平洋里吧
不予立案[得瑟]
胡说八道!
随便编的都是自己的经历吧。真的找不到写的了吗
如果是假的,要承担造谣的责任
时间没有,地点某同学家里,人物是小明之类的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这样禽兽不如,斩立决
这三个出来后也危害社会。
这样的人渣,还留着下酒吗?宰了最好
这些人以后也是社会的隐患
可以先监禁,等成年后执行死刑。
未成年[得瑟]哈哈😃
编剧吧
仗着自己未成年犯事的真的很多,建议取消未成年不判刑的规定
毙了吧
他们都是孩子[笑着哭]
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吗?
编!!!继续编!
艳芳屎记者编的骗人的
将来出来在杀人害命谁负责
犯罪的人应该公开审理 应该游亍能够增加法力度
斩首示众,在央视广而告之,一定能遏制这种行为。
如果我是那人夫人父,一定宰了那三个崽子!
还有个山东费县的四人组更残忍
这女人想法不纯!可惜害了儿子。
确实有这么个事,可能有点改动,当年上学的时候听说过。
这么恶心的新闻也往上贴?
这个妈妈也糊涂,不报警害了自己儿子丢了性命
妈妈也有错,第一时间就要报警 而不是息事宁人
三人凶恶犯天条,母女同仇血染衣。刀光剑影惊天地,血流成河泪满襟。谁料世事多离奇,可怜天下父母心。愿此悲剧不再有,人间正义永留存。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的法律恐怕得改改了,直接化学阉割[流鼻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