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2025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工作要求,我局特制定清远市2025年度住房发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清远市2025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清远市2025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出现的重大变化,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工作要求,制定本发展计划。
二、2025年度住房发展目标
(一)稳定住房供应规模
统筹清远市发展用地需求,保持土地供需动态基本平衡。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综合考虑人口变化、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及市场动态等多维度因素,推算2025年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如下:
商品住房新开工: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
商品住房预售:计划批准预售面积约140万平方米,重点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项目;
保障性住房:新增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668户。
(二)促进供需平衡
建立健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根据人口变化、产业布局和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和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供需动态平衡,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市场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风险点,确保市场平稳运行。通过优化住房供应节奏和结构,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住房供应,有效缓解供需矛盾,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提升住房质量
推进“好房子”建设,提升住宅设计标准,支持全年龄友好型社区建设,提高配套养老、托幼等设施覆盖率。推广绿色建筑和智能化家居系统,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提升住宅的居住舒适度和可持续性。
三、2025年度重点任务
(一)优化住房供需调控机制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促进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和土地集约集约利用。稳定房地产用地供应,鼓励房企通过调整规划优化户型,提高中大户型占比。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扩大租赁补贴覆盖范围,将新就业无房职工、新业态群体纳入保障对象。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规范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人群的住房需求。通过多元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持续优化存量政策,进一步落实“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因城施策,适时出台本地增量政策,提振商品房销售。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管好用活商品房预售资金,持续推动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落地见效。稳妥实施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努力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继续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机构:清远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