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位大爷挑着一担自家种的蔬菜在路边摆摊,突然看到有城管向自己走来。大爷立马慌了神,想跑又跑不动,而且还有顾客正在买菜,大爷只能呆呆的站在原地,等着城管过来罚款。谁知,接下来城管的行为却让大爷感动不已!
李大爷虽然年迈,但他没有像城里老人一样安享晚年。他一生都在种地,哪怕到了这个年纪他依然不得不在田间辛勤劳作。
李大爷表示,因家里条件不是太好,一个月只有100多元的养老补贴也总是不够用,他只好想办法挣点钱补贴家里的生活开销。
今年他在田边地头种了点蔬菜,自家吃不了,就想挑到城里卖,换点钱补贴家用。
大爷自己种的菜,水灵灵的也没用过农药,城里人爱吃。当天一大早她就摘了些新鲜的蔬菜,匆匆吃了点饭就挑着菜进城了。
李大爷种了一辈子地,没怎么进过城,现在城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本不允许乱摆摊了。
李大爷没办法,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他就找了个人比较多的街边把菜摆好,然后就开始叫卖!
便宜卖了,自己种的菜,施的都是农家肥,也不打药,绿色放心吃,大家快来买啊!
这个地方人来人往,人们看到大爷的菜又新鲜又好,价格还便宜,一些老人知道这是农户自己种的,吃着放心,来买菜的人络绎不绝。
老人挑着菜走了一路也累了,他点上一支烟,想给自己提提神,解解乏。谁知烟刚点着,就看到一个年轻的城管人员向他这边走来。
李大爷知道城管的厉害,那可是专门管他们这些在路边卖东西的,大爷吓得一哆嗦。手里的烟差点掉了。
看到有其他小贩也收了摊跑路,他也想跑,可一想自己已经这么大年龄了再挑一担菜,哪里跑得动?心想自己这担菜不知道能卖几个钱,说不定就会被没收了,他一阵心寒。
可让李大爷难以置信的是,这位城管并没有如狼如虎冲过来没收他的菜,而是在离大爷还有两三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
正在买菜的顾客,这时也看到了,就提醒大爷赶快走吧,城管来了。
大爷匆匆的给顾客称完菜,却看到城管并没有过来赶他走或者是罚款,而是在旁边看着他卖菜。
尽管城管人员的工作是维持秩序,但他选择默默地站在大爷旁边,让他卖完蔬菜。
原来街边是不允许摆摊的,但也总有人在卖东西,人一多就容易发生交通拥堵,这也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年轻的城管人员看到李大爷卖菜就过来提醒他,人行路的边上是不能摆摊的。
但当他看到大爷年龄已经很大了,还挑了一担菜在卖知道是郊区的农民,来城里卖点自家种的菜不易,就没忍心驱赶他。
他站在一边维持路上的秩序,免得出现拥堵。这时又有几个人来到大爷的摊前买菜,就这样大爷的菜卖了不少,但他也明白,城管是在工作只不过人家在照顾他。
于是他干脆把菜的价钱又降低了,只为快点卖完,不再给这位城管人员添麻烦。
就这样,城管在旁边维持秩序,大爷的菜摊前围满了人,这是多么和谐的一幕!
大爷被感动了,在卖完菜的那一刻,他赶紧收拾摊子,把地上掉落的乱菜叶都捡起来放在自己的筐子里,把地面收拾的干干净净。
大爷挑起担子回家了,临走他感激地看了一眼正在忙碌的那名城管人员,心里默默的为他点了一个赞!
这暖心的一幕让人破防,谁家里都有父母,谁都有老的时候,倘若不是生活艰难,谁又会这么大年龄挑一担菜来卖呢!
只有种了一辈子地的农民到老都闲不下来。有的是为生活所迫,有的儿女孝顺不缺吃喝,但劳动是他们的本色。
而这位年轻的城管也许就是农村出来的孩子,看到佝偻着身子还挑着一担蔬菜的李爷爷,他也许想到了自己的父辈。
但他能帮到的,只能用力所能及的力量做到温情执法,让这位大爷感受到来自陌生人的温情,他的行为让人敬佩。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李大爷随意在路边摆摊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首先,李大爷把摊子设在路边,买菜的顾客免不了将一些菜梗、菜叶扔的满地都是。
而且买菜的人一多肯定会影响路上的行人,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这样对环境卫生,以及公共秩序都有影响的行为。
根据《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每个人都应该主动维护城市的市容卫生,如果随意乱摆摊,执法人员有权管理和整治。
也就是说,李大爷这种随意在街边乱摆摊位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2、李大爷这样随便在街道两旁摆摊,应受到哪些处罚呢?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了,对于违规占道摆摊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经多次警告仍占道摆摊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没收经营物品。
也就是说,在工作人员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劝说警告后,仍然不改正的执法人员,有权没收经营物品以及罚款。
城管执法人员有执法权,但不可以强制执法
这个城管明天就让他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