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海一康嘉鼎医院发生了一起震惊医疗界的事件。
医院的病区主任魏明(化名)揭露了一系列涉及恶意欠薪和豢养打手殴打职工的丑闻。
事情的经过是什么样的?据网友爆料,魏明是从一康康复医院调到一康嘉鼎医院担任病区主任的,但自从调动后就一直没有发工资。
10月13日,魏明带着书面材料来到嘉定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的第二天,魏明就接到了医院勤杂人员刘某广打来的电话,询问她在哪里,想跟她沟通一下。
10月15日上午,医院院长郑淑芳两次打电话给魏明,要求她来办公室有事说。
然后郑淑芳和刘某广主动来到魏明的办公室后,郑淑芳和刘某广就把其他医护人员都赶出去,只留下魏明一个人。
郑淑芳要求魏明主动离职,并删除她录制的视频证据。
魏明拒绝后,郑淑芳就先从办公室里出来,只剩下刘某广和魏明二人在办公室内。
刘某广对魏明拳打脚踢、袭击她的胸部。
魏明被打后强撑着爬出办公室,在其他同事的帮助下通知了她的妹妹魏文(化名)。
魏文赶到瑞金北院时看到姐姐已经躺在急诊留观室内,小便失禁,病床都是湿的。
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而刘某广也被警察带到现场,在调解过程中拒不承认殴打事实。
郑淑芳和刘某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由该单位承担,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罪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郑淑芳和刘某广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康嘉鼎医院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对魏明进行赔偿。
网友怎么说?对于这起事件,网友们纷纷表示愤慨和同情。以下是网友的评论:
网友A:这是什么医院啊?竟然敢这么欺负自己的员工!医生是救死扶伤的天使,却被这些恶心的人当成奴隶一样对待!这种医院还有什么资格存在?
还有什么医德可言?希望警方能尽快查明真相,严惩凶手,还魏明一个公道!
网友B:这件事太让人心寒了!魏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遭到了这样的暴力对待!这是对劳动者最基本的尊严和人格的践踏!
这种恶意欠薪和豢养打手的行为,简直就是黑社会作风!希望法律能给魏明一个公正的裁决,让她得到应有的赔偿和道歉!
从中我们能学到什么?从这起事件中,我们能学到以下几点:
一是劳动者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不要轻易放弃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同时,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用。
二是用人单位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否则,不仅会损害自己的信誉和形象,还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三是社会各界要关注和支持劳动者维权的行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同时,要弘扬正义和善良,抵制和揭露一切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你怎么看待郑淑芳和刘某广?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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