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律专家又被“打脸”,判断和官方结果相反,这不是第一次了

槿论看社会 2023-07-11 10:39:21

近日,有一件事引起了网上的热议。

关于吉林省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自搭建浮桥的事。

因为私自搭建浮桥,黄德义一家已经被判刑。按照黄德义本人的说法,他全家的生活已经完全被打乱。

这事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并不复杂。在2014年的时候,黄德义和他的亲戚朋友一起搭建了一个桥,这个桥是由13条铁皮船焊接而成的,总花费超过13万元。

由于这条桥的存在,方便了村民,大大缩减了村民的过河时间。据称,没有这个桥,要到河对岸种地,要绕行70公里左右,开四轮花费三个小时,有了这个桥,只要十几分钟。

根据有关媒体的报道以及相关网友的留言,这个桥确实方便了他们的生活。没这个桥的时候以及这个桥被拆除后,都有人溺亡过。

这条桥不只是方便到河对岸种地,村民有急事要到河对岸,走这个桥也十分方便。不少当地人都对这个桥的搭建赞不绝口。

那黄德义做这个事,既然得到了村民们一致的赞同,为何还被判刑了呢?

由于黄德义所建的这个桥没有审批的手续,并且他在建好桥后,根据过桥的村民人数以及车辆的大小收取相关的费用,也不多,一块到十块钱不等,没有特别的规定,如果是认识的人就不用交钱,可以过桥。

如此一来,黄德义就涉嫌违法。其一,私自搭建桥,没有审批手续;其二,搭桥后私自收钱。

著名刑事法律专家罗翔对此事给予了最新评论。罗翔称,这位村民私自造这个桥,只有一种可能性才能被判刑事处罚:强拿硬要。

意思就是,谁要过桥必须给钱,这样就犯法。但在罗翔看来,这个建桥的村民不存在强拿硬要。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以及知情的村民透露,这个桥的收费是自愿收费。

过这个桥给钱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他掏了2万多块钱,法院判黄德义将这2万多块钱归还给李某某,李某某认为这个桥确实方便了他的生活,自愿将2万多块钱又归还给了黄德义。

如果以上的说法是属实的话,那么很明显,这个过桥缴费属于自愿给钱,并不属于强拿硬要。

罗翔老师称,自愿缴费,何罪之有?

罗强老师进一步表示,即使认为私自剑桥属于违法行为,但其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没有刑事责任。

罗翔老师的观点主要集中在,黄德义建桥后收费行为并没有强制性收取,而是属于村民自愿缴纳,这样的话就没有罪过,否则像直播打赏、文章打赏等各类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罗翔老师是较为知名的刑事法律专家,这一点毋庸置疑,他具有非常深厚的法律根基以及广阔的法律知识。

但不得不说,罗翔老师再一次被“打脸”,他的这种判断和官方给的结果恰好相反。法院的判决确实认为黄德义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罗翔老师的自我判断和官方的判决结果相反,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上次轰动全国的高铁打人案件同样如此。因一个熊孩子踢一个女性乘客的座椅后背,这位女性乘客站起来批评这个熊孩子,接着她就和孩子的家长相互争吵了起来,而且还动了手。

这件事官方最终给的结果是互殴。

但罗翔老师认为,女孩被打,然后她还击,这属于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这样的行为不可能违法。

上次的事件虽然已经被“打脸”,但罗翔老师这次又站出来说出自我的看法,这种精神值得让人点赞。他敢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面对自己的内心,试问,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真正的勇敢者并不是在顺境中所能看出来,而是在充满着凶险和危境之中,依然能挺身而出,不顾危险,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勇敢者。

罗翔老师称得上是真正的勇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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