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一条令无数人悬着的心被放下的新闻:
四川攀枝花米易县的一岁男童在家门口走失,七天之后居然毫发无损的被找到!谢天谢地!
但是,这也是一条令无数人莫名其妙的新闻:
孩子的父母和参与寻找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具体怎么找到的,不方便透露!
好奇怪的回复!
孩子还那么小,一岁多一点,连路也走不了几步,消失了七天七夜,他吃什么?住哪里?到底怎么被找到的?
居然无人回答这个关键问题……
原本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却因为“不便透露”整的迷雾重重。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1、10月21日,米易县得石镇马鹿寨彝族村黄桶湾社发生一起1岁男童在家门口走失事件。
2、当天上午,一家人都在打包要售卖的几万斤芒果,院子里有不少人(认识的不认识的共几十人)
3、11点半左右,发现孩子就在眼皮底下突然失踪。
4、所有人帮忙在周围寻找,下午2点报警,当时在现场的所有人都被暂时控制不能离开。
5、接下来的几天,家人抽干了几十米外的一个鱼塘、附近的几个化粪池,都没有找到孩子。
6、公安立案调查、社会力量等每天几十人不停在附近山林寻找,一直到10月27日,依旧无果。
7、10月28日,突然传来消息孩子找到了。
8、对于在何时、何地、何因被找到,孩子父亲表示不方便透露!
9、当地相关工作人员也证实孩子找到,同样回复:不方便透露更多!
面对这一蹊跷的回复,许多网友表示不能理解……
更有不少人按照自己的逻辑推测着孩子到底遭遇了什么,以至于“不方便透露”?
针对这起事件,无论是网络还是当地民众,其实都做出了巨大的关注和努力!每天二三十人搜山,吃喝都在山间,就是为了早一点找到孩子,生怕孩子受到伤害。
如今,孩子是找到了,谢天谢地毫发无损。但是,不公布搜寻细节和失踪原因,却又会让整个事情再次陷入另一种舆论怪圈!
警方既然是立案调查,有没有义务公布“情况通报”呢?其实,这种通报的意义有两个:
1、说明案件的缘由经过,给关注案情的老百姓一个清晰的交代,缓解社会恐慌情绪。
2、老百姓们从案件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所以,情况通报有很好的社会意义,一直以来也很受大家的认可。
然而,这一起1岁孩童失踪案,却让人搞不清楚状况了。
1岁的孩子失踪七天,肯定不可能是掉坑里、崖下、水里等意外了,因为孩子平安归来。
1岁的孩子也不可能自己找吃的,找水喝,找地方住,唯一的解释就是人为造成的孩子失踪7天,但是又给送回来了?
除此之外,还真的想不出什么更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孩子平安归来的原因了……
有些事情,如果明明白白坦坦荡荡的公布出来,大家围观一下议论两句也就散了。
可要是欲言又止遮遮掩掩,无疑会勾起更多人的无端猜测,到时候好的、坏的,甚至是谣言会不会出现?也未可知啊……
大家觉得呢?明明就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为什么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