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大家的期盼中如约而至,不出意料,关注点还是“三农”问题。文件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部分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既有深化,又有新理论,咱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今年的一号文件里明确: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将农村宅基地的权属性质划分为三块: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这三种权利分开分置,其中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共有,资格权属分配到宅基地的村民,由资格权又衍生出使用权,村民拥有宅基地无偿使用和适当处分的资格,可以将宅基地依法处置给“他人”使用,那么“他人”将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村民宅基地自用的话,资格权和使用权则同时属于村民自己。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为宅基地有限处置,活化利用提供了法理依据。为什么要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呢?我们知道由于历史和复杂的现实原因,农村宅基地用地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比如农村有的“一户多宅”常年闲置,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有的满足分户条件,但限于村里宅基地指标不足无法分配到新的宅基地使用,造成“多户一宅”,居住拥挤不堪。这样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通过宅基地新的配置形式,可以缓解甚至解决这一用地矛盾。那么今年的一号文件对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哪些新要求和新理论呢?保障村民居住需求,实现户有所居今年的一号文件里明确指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这就是宅基地使用权从村民手里实现转化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保障村民居住需求,实现户有所居的重要途径。那些进城落户人员,家里宅基地长期闲置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如果将其实现“有偿转让”,然后由集体收回再分配给村里符合分户有宅基地使用资格的村民,那对于进城落户来说将获得一笔收益,对通过再分配获得宅基地使用的人来说也解决了自家的居住问题,对国家来说实现了土地的合理利用,避免了农村土地的浪费。这是一种“三赢”的改革措施。另外,通过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分置,村民也可将自家宅基地依法有偿转让和租赁给村里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且有住房需求的村民。这也是优化宅基地资源配置,实现户有所居的重要途径。
不过这里有两点需要大家注意:①国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宅基地的使用权益,不能因进城落户为条件,强制收回他们宅基地的使用权。文件所说的“有偿转让”,也是建立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的,并不能强制他们放弃宅基地资格和使用权益。②宅基地转让,对受让方有条件限制,不是什么身份的人都可以获得村里宅基地使用资格的。要求:属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符合分户条件。盘活闲置,释放宅基地红利国家对于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也有明确要求:优先确保村民住宅用地,然后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如果还有富余将改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加以利用。
对于三权分置后被适度放活的农村宅基地,村民可以通过宅基地依法“入市”实现自身权益:比如将其当作抵押资本向金融部门融资,助力自身创业发展;可以和城里人合作开发,发展乡村旅游或实现合作共居;由村集体有偿收回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也可由村集体收回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为乡村产业化发展提供用地需求。管住乱建,守护耕地红线这是今年一号文件释放出的重要信息:农村建房用地将是以后国家监管的重点。严格禁止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我国有18亿亩耕地红线,这是我国国民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因此一分一毫都不能被挪用。对于农村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我国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也有明确的整治措施:拆除违建,退还占用的耕地,对土地进行复耕复产。当然,如果确需占用一般耕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严格进行耕地补划。而永久基本农田是严禁占用的,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三块地”里很重要的“一块地”,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三权分置”后的宅基地,不但能更好地满足村民生活居住,还能释放出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因此对于村民来说,合理对待、处置自家宅基地,显得尤为重要。你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被适度放活,将释放出巨大价值,有什么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