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充分财产权益部分,明确指出要: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这里提到的农村土地主要有三种土地类型: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又称农村的“三块地”。其中昨天我们解读了今年一号文件对这三块地之一宅基地的新要求,今天咱们就来谈一下一号文件中对农村另一块土地——农村承包地的新论述和新要求。提到了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问题,其实目前农村承包地制度改革也采取的是“三权分置”的形式,承包地的三权指的是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
这三权和宅基地的三权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其中农村承包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共有,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的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而土地经营权是由土地承包权衍生出来,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又可以将土地实际使用权(也就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而实际种地的“他人”则享有土地经营权。如果农户承包的土地不进行流转,那承包户将同时拥有土地经营权。为什么要进行承包地的制度改革呢?正是将承包地进行“三权分置”,使得承包户对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实现适度放活。我们知道农村承包地是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特别享有的一个福利性政策,具有无偿性和长期使用性。村民对农村承包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并不具体到户内的某一个人,即便是户内人员处于变动状态,只要户内还有人,就不会影响到家庭承包的这些耕地。
但是由于户内人员处于变动状态,具体到某一户与承包之初相比可能会出现人口失衡的情况,比如人口增多了或减少了,但承包的土地不会改变。于是也就出现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新增人口没有土地,故去人口仍有地种的情况。加上农村的年轻人对种地积极性不高,年纪大的农民又耕不动地,于是就出现了农村土地的大量撂荒、闲置的情况,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不说,对国家粮食安全也构成一定的威胁。因此,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采取新的配置形式,解决这一人地矛盾问题。那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承包地制度改革有哪些新的要求呢?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我国目前正处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原定是将于2027年前后承包合同到期。到期后全国的承包地将面临再一次的大调整、大变动,也就是人们说的承包地打乱重分。但是在承包到期之前的这个节点,国家决定将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也就是到2057年左右,这也就意味着目前的土地承包关系将继续稳定到2057年前后,至于2057年之后会是个什么政策,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要知道到2057年,中间已经隔了两辈人了,到时我们想操这个心估计也操不上了。
承包地的“大稳定、小调整”面对农村复杂的土地利用现状和用地需求,严格按照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几十年不变,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对于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既要求大局面上稳定不变动,小区域内可以因地制宜进行小幅度和小范围的调整。比如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当地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结合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有效地解决土地细碎化的现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地稳”则“生产稳”有人会说,鉴于目前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造成的“新增人口没有耕地,故去人口仍有地种”以及严重的土地撂荒等问题,为何国家还是决定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地稳”有利于土地经营权适度放活。承包地经营权的适度放活,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家庭承包形式下,土地撂荒严重、人地失衡,怎么办?撂荒土地的承包户可以通过将承包地经营权释放出去,人地失衡可以通过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问题得以解决。
也就是说不想种地的承包户和想种地但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租赁、托管等形式解决和实现自己的需求,对于承包户有可以得到相应的土地流转、托管费用,而愿意种地的人有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实现自己种地,获得种植效益的梦想,对于国家来说又实现了土地的合理、高效配置和利用,可谓一举三得。但是土地经营权的重新配置最怕“地不稳”,自己流转承包了土地,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去改善耕地环境和条件,去提高地力,去按照计划组织生产,可是土地承包关系三天两头变更,那哪还会有人去愿意去经营、去投入?因此国家将土地承包再次延长,就是为了打消土地经营者的疑虑,促使其放心大胆地区搞生产、抓效益、促丰收。家庭承包已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目前家庭承包下的土地利用现状就是“散、碎、小”这与现代化农业生产是相悖的,散、碎、小的用地现状,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不利于机械化、科技化投入,因此也难以形成规模化、高效化生产,更形不成市场效益。
土地集中、集约化利用有助于现代农业发展。土地集中、集约化利用,可以促进农业的机械化、科技化发展,进而可以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和效益,这是那些农业强国已经印证过了的。而目前的家庭承包形式是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求的。而当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土地集中流转,则是未来农业的出路,国家也是将重点支持和扶持。通过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权分置”后的承包地,不仅能更好地使土地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解决人地失衡问题,还能释放出土地的生产效能,这对筑牢国家粮仓,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都是很重要的。你对国家“将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的决定有什么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