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内中有许多方针大计,治国方略,其中就有,关于乡村医生的“公卫”任务,可见对这个“公卫”任务,有多么的重视。
文件中第十八条,是这样描述的:“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运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

在这里重点突出了,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提升中心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这两点正好与余之前所发文章的观点,不谋而合,即乡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今后在医疗上所起得作用,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要。
一个是提高农村的服务水平,一个是提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意思差不多,都是有加強提升的意思。可见对这两级医疗组织的重视程度,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两级医疗机构,所接触的都是最基层的患者,数量众多,提高服务质量,意义重大。

文件中,还特别强调了加强农村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这些都是乡村医生“公卫”任务中的内容,在这个任务中,许多慢性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都是排在首要位置。
由此也认识到了“公卫”任务的重要性,它对农村的一些慢性病的管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大有益处,特别是以预防为主的理念,在农村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在这里再重复一下“公卫”任务的主要内容,大多是管理方面的内容,列出如下: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健康教育和预防接种。
零至六岁儿童健康管理。
孕妇健康和老年人健康管理。
慢性病健康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肺结核患者和中医药健康管理。
传染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
卫生计生监督管理等。

“公卫”任务,后期又加上家庭签约和慢阻肺,这样就更为全面和完善了。
目前,以乡村医生为主体完成的“公卫”任务,好是很好,对基层患者益处也多多,但是对于补助的发放,乡村医生的意见比较大,反应也很强烈,应该发到手的补助,根本领不到手。
比如:“我们这什么公卫,什么签约,跟乡村医生没有一点关系,钱都进了卫生院腰包了。”
“公卫任务越来越重,大部分任务,都是村医完成,国家拨付下来的公卫款,也在逐年增加,但是都到不了村医手上。”

在众多的文章评论中,大部分是反映层层克扣公卫经费的,唯独一条是不相信克扣的,认为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克扣这个补助款,他的原话是这么说得:
“国家对补助的发放,有明确的规定和责任追究,一分也不会少,除了政府不发。”
以这条评论得知,对公卫补助的发放,肯定是规定的,不能谁扣就扣,但是他有一句,除了政府不发,这样看来,还是有漏洞。
可惜没见规定之原文,其具体内容不得而知。大部分网友发的评论,或多或少都是克扣,或者是推迟和延缓发放。
但愿今后这种现象不会再发生,乡村医生的工作,的确是很辛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