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退伍老兵介绍,部队军人持有身份证,在许多场合所显示的数据,与地方居民身份证有所不同。有另外一位老兵评论,部队只有军官持有身份证,战士是不发身份证。
现在入伍的战士,到部队是否重发身份证,我们已经退伍40多年了,这个就不清楚了。但是,我们当年入伍时,是到地方派出所将户口迁出,退伍返回原籍后,再将户口重新迁回派出所落户。
在部队服3年义务兵役期间,我们手上是没有任何证件证明自己身份。当时服满3年兵役的老战士,已够探亲回家条件。连队批准后,会到我们独立营营部,开上军人通行证,填写姓名,具体往返日期,有效时间。战友回家探亲全凭这张通行证,证明身份,办理事情。
军人通行证,确实给许多老兵带来温馨的回忆。1981年我们连队浙江战友,探亲回到部队后,采写了一篇读者来信,在解放军报发表,建议加强对军人通行证回收管理,因此,荣立了三等功。
战士外出办事1~2天,或者到当地的部队医院看病,诊治。都是由连队出具介绍信证明,写上战士的姓名,出差的缘由,时间的限定,签上连队干部的姓名,盖上印章。就解决战士短途外出,一切方便。
以前战士在部队当兵,没有颁发长效证件。现在,经常在公共场合看到年轻的战友们,掏出士官证,就解决一切难题,证明自己身份,确实很方便。对于这个问题,很想求教一下各位战友。
大家所持有的士兵证,士官证,是在哪一年开始颁发的。平时是由连队统一保管,还是战士自行保管,外出时使用,回来时上缴管理。
对于军官证话题,就不参加评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