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利180元,被罚10万元,销售未检疫羊肉,危害有这么大吗

沛岚说生 2024-12-28 08:37:02

什么是检疫,就是一种防止传染病传播的风险管控措施。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觉,最近几年,似乎关于疫情、病毒传播的新闻和现象越来越多。笔者记忆犹新的,就是非典和新冠。

另一种感受就是,很多传染病的传播源头,似乎都跟动物有关,也包括人。

但如果因为一次销售了未检疫的羊肉,获利仅仅180元,就召来10万元罚款,这又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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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讨论这个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说:①错误有多大?②危害有多大?③处罚有多重?

错误有多大?

2023年11月21日,在江苏盐城大丰区某菜市场,农民陈某芳在菜摊上,摆放了1只整羊和6个羊头进行售卖。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陈某芳售卖的羊肉、羊头均没有灵魂检疫盖章。同时,她还主动交待了家中还有3只整羊,也是没有检疫。执法部门当即作出了扣押。

原来,他自己私下花了8100元,购买了6只活羊,总重270斤(30元/公斤)。然后自己在家就处理了,也没有送去集中屠宰,也没有送去检疫,就拉到市场销售。目前,已经销售了9607.2元,共计45公斤(200元/公斤)。

出了这么大的事,陈某芳也是着急得很,他找到村委会、市场为他出具了情况说明,证明自己家中困难,家里老人家身患癌症,希望能够从轻处罚。

2024年1月18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了还没卖完的4只整羊和2个羊头,以及180元获利,并处罚款130180元。

随后,陈某芳对该处罚提出行政复议。案件来到一审法院。其中法庭审理中,提到,陈某芳于2000年就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从事相关经营已经20年了,理应对检疫的要求清楚,并且卖出去的羊肉已经无法检疫,危害无法消除,所以不符合从轻处罚,最终驳回了诉讼请求。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陈某芳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是明知故犯。

危害有多大

谈到危害,我想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卖农民家的羊子,总共才获利180元,这能有什么危害呢?

我记得,笔者小时候,大概90年代,去菜市场买肉,就能清晰的看到,肉上面盖得有蓝色的检疫章。可以说,我们国家推行这个食品检疫已经好几十年了。只是如今,很多人可能都没有关注这个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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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想提出来一个问题,如果你去菜市场买肉,商家明确告诉你,这个肉是自己处理的,没有经过检疫,请问你还会买吗?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是不可能买的。为啥,不放心呗。万一吃出问题找谁去,就算找到老板,他又能承担得起你的损失吗?

另外,这几年,笔者还经常去吃刨猪汤,大部分都是朋友自家养的猪,然后自己杀来吃。印象中,也是没有检疫。但大家也都没有说什么,吃得还很高兴。

那要说危害有好大呢?朋友家的没检疫,咱也吃了,吃了好多年;市场上卖的,如果没检疫,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不会买,也不会吃。

而如果没检疫,没吃出问题,当然皆大欢喜,但一旦吃出了问题,这个危害又有多大呢?举几个例子:①如果是50个孩子吃了,然后集体拉肚子,危害大不?②如果10个人吃了,集体输液,危害大不?③如果1个人吃了,严重中毒,危害大不?④如果引发了大范围的传染病,危害大不?

可以说,这个羊肉未检疫,可能一点危害都没有,也可能危害大的谁都承担不起。从结果来看,没有危害,但如果我们对待食品安全,是出了坏的结果,再评价危害,再作出处罚,那什么都晚了。

处罚有多重

这次的处罚重不重,毫不疑问,非常重。说实话,我看这个新闻时,都被吓到了,赚了180,罚款10万,这不是抢钱吗?

要评价这个处罚行不行、重不重,我想从三个方面来看:①该不该罚?②其他省市怎么罚的?③罚多少合适?

第一个问题,我想没有太大争议,如果是你自己吃,谁都管不了,但你拿出来卖,一大群人吃,你就要负责。并且,你卖了20多年羊肉了,知道相关的法规,明知故犯,当然该罚。

第二个问题,我随即在网上搜索了相关案例,发现处罚的还不少。比如我们重庆荣昌,去年处罚的一起未检疫的肉类案,处罚了210万。又比如,2017年,石棉县黄某等人,买了一批死因不明的牛羊肉开卖,被罚了14.9万,还被处以3年10个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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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就是罚多少合适?比如说,是不是应该按违法所得来处罚,比如这个获利180元,最终检疫没问题,就可以罚少点?这个就说到底就是起罚点设多少的问题。

近年来,大家高度关注食品安全,所以《食品安全法》把大部分的违法行为,处罚起点都从2000元提高到了5万元,较为严重的提高到了10万元。

立法的初衷,是顺应民意的,相信也是符合大家的期待的。但到了这个个案中,是不是就应该网开一面呢?是不是就可以突破法律限制呢?

我想说,你要想干成一件事,不用重典是不可能的。比如,这次人家卖未检疫的羊,家里困难,你网开一面,那么下次,所以家庭困难的,都敢卖未检疫的!比如,这次人家赚得少,你就不处罚,那么下次,就有人变着法的不收钱,然后光明正大的卖。

说到底,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如果你赞成从严对待食品安全,或许我们可以静静的思考一下这次的处罚事件。

当然,如果有些人每天就是“我是穷人我有理”,谁欺负“穷人”,就要“打倒谁”,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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