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吉林老人救助重庆一游客反遭诬陷”一事,因为重庆渝北警方的一则通报,引发了全网的“反转”浪潮。
笔者发文详细分析了渝北警方通报的依据由来,也分析了当前的真相。但是,由于通报中称,还要进一步协同调查。所以,我们也是可以再等等的。
目前,由于两方的说法,其实存在较大分歧,所以网上也有较多的争论。笔者也建议,就事论事的讨论,切勿上升到地域攻击的程度。
接下来,我结合前期的报道,按照时间线,梳理一下两边存在明显分歧的10大说法:
①女子摔倒的位置有分歧,吉林的说法,是距离爬犁有1.5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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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重庆通报说的,是爬犁经过彭某身边。结合后面的内容,实际上爬犁应该是挨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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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最新的视频来看,很难直接判断距离,到坐在爬犁上的粉色衣服的人,是蹲在爬犁旁边扶倒地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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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关于拨打120,此前的报道是大爷拨打的120将女游客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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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重庆这边的通报,是说的导游拨打了120,然后是导游、大爷和1名游客共同把彭女士送医。
③关于彭女士倒地时,双方对是否撞人的认定,也不一致。此前的说法是,彭女士说被爬犁撞了,然后大爷现场否认了,但还是把人送医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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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重庆最新的通报是,李大爷对彭女士表达了歉意,并且声称会负责。
④关于垫付医药费问题,此前的说法,是大爷好心送医,然后主动帮彭女士垫付3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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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重庆的通报来看,彭某先后垫付了救护车费、急诊费、挂号费和住院费。也就是说,大爷是一直配个彭女士做完检查,并且办理了住院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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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关于住院的细节,此前吉林是一直没有提到彭女士3处骨折的。而骨折的诊断结果,应该是当时就出来了的,不然彭女士的丈夫也不可能下午就坐飞机过来了。
⑥关于5万块钱的争议。此前李大爷的说法是,游客问他咱5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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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通报是,12月6日,也就是事发3天后,主治医生要求至少预缴3、4万手术费用。彭女士才打电话联系李大爷,商量缴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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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一边说的是赔偿金,而另一边说的是手术费。
⑦关于调解的过程,此前的说法是,对方要5万赔偿,李大爷的女儿就选择了报警,然后民警查看视频,认为没有撞,给大爷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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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重庆这边的通报是,12月9日彭女士家自行缴纳了3万手术费,12月11日完成手术。12月13日,接到电话让区去派出所调解。
调解中,民警带双方查看了视频(距离约40米),指出彭女士倒地与爬犁无关,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但是,彭女士丈夫提出视频画面模糊,看不清楚。双方调解无果,未签订协议。
也就是说,一方说的是澄清了,而另一方说的是单方面认定,彭女士这边并没有认可。
⑧关于后续协商,此前的报道是,彭女士答应3天后,把钱还给大爷的姑娘。其中还提到说星期一。从日历上看,说的应该是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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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重庆这边通报说的是,12月16日,彭女士与李大爷女儿微信通话,双方就是否退还垫付款发生争执,此后再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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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关于离开吉林,此前的说法,彭女士答应给钱,然后突然离开吉林,还把人拉黑了。
而重庆这边的通报是,16日双方最后一次沟通后,直到23日主治医生说可以出院,办清出院手续后,彭女士于24日离开吉林。也就是中间过了整整8天。
⑩关于住院花费,此前的报道中,只提到了垫付3700元,相信很多人都以为,彭女士看病就是花了这么多,最后还“跑了”。
但重庆这边的通报是,总共花了3万7千多,包括李大爷一开始垫付了3600多,彭女士手术预缴的3万,以及出院补交的3800多。
梳理到这里,我想可以明显看出来的是,一定有一边的调查,是不够仔细的,而这种不够仔细带来的双方说法的不一致,完全有可能带来不同的结果。
而从事件的核心来看,最开始的报道,主要是依据的监控视频,这个监控视频能不能准确反映当时的情况,值得商榷。如果可以经过技术处理,然后准确判定当时的情况,尤其是能够证明没撞人的话,那么重庆赴吉林调查后,还敢发这样的通报吗?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推理,如果视频特别管用,就算有爬犁乘客不同的证言,此事也是存在明显争议的,就是在法庭上,大概率也是支持视频一方的。但如果视频没用,那是不是要依靠其他视频了呢?
笔者通过朋友了解到,这样的事件,如果要调查,就算没有清晰的视频,也可以获取充足的人证(爬犁乘客、导游、旁观者)、物证(周围游客的视频、入院记录)、痕检(伤口的痕迹)等情况,这些也能够形成证据闭环。
所以,从这10大出入,返回去看,我认为此前的报道,披露的信息,是不够完整的,不够详实的,不够客观的。笔者更认可重庆的通报。
最后,说句题外话,此前的报道,把这位女游客形容成了:自己受伤,别人好心送你去医院,还垫付3700块,说好的还钱,结果一声不吭跑了,还微信拉黑了!
这样的描述,如今来看,缺乏事实支撑,真的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