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个关于谣言的法治新闻,可以对照着看。
一个,是女演员崔漫莉在直播间自称在东阳市横店镇拍戏时曾无证酒后驾车,并肇事逃逸。
她在视频中表示,曾经在横店拍戏的时候,喝了酒,胆子特别大,在喝醉后朋友的指示下开车,开回酒店的时候因不会倒车,撞到了停车场旁边的车,把车门撞凹陷。事件发生后,她和朋友逃逸到了另一个酒店。第二天还回了肇事事发地,询问有没有监控,崔漫莉说:“摄像头坏了,那我还怕个屁啊。”
崔漫莉所说的内容引起网络关注后,2月11日东阳市警方开始介入调查,2月12日,崔漫莉说直播间说的是她梦到的事情。
尽管如此,警方还是于2月13日发布通报,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其行政拘留。
崔漫莉所说的事实是否属实,我也不清楚,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其行政拘留,我觉得也没什么问题。
只是,对这份行政拘留决定由东阳市警方做出,还是有点奇怪。
既然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那公安机关的管辖应该是违法行为发生地,即崔漫莉的直播间所在地,怎么成了虚构的违法行为地了?
那崔漫莉如果说曾经在常州杀人越货后逃脱法网,常州警方查证为造谣生事后,正确的做法是将调查材料移交给直播间所在地警方,由“造谣”地警方对其行政处罚。
(如果直播间就在东阳的话,当我没说)
除了这个管辖问题让我略感困惑外,其他没什么问题。
当然,前提是:这些内容确实是崔漫莉做梦梦到的,而不是实际发生过的。
无独有偶,还有另外一个类似的通报。
2月7日,山东聊城警方接到线索称,有网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视频信息,该信息为“P图”伪造微博热搜榜图片,包含“加快推进聊城市撤市立省”等不实言论。该信息发布后,视频累计播放量达23万人次,转发1.4万次,迅速引发网民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聂某某(男,现年25岁,阳谷县西湖镇人)为博眼球、引流量,“P图恶搞”,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违法行为人聂某某已被阳谷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从通报上来看,P图的内容有“加快推进聊城市撤市立省”、“山东GDP超越美国”、“聊城市人民医院成功复活秦始皇”等内容。
我想,这些内容过于荒诞不经,播放、转发数量之大,应该都是当过年期间的一个笑话段子来看。
总不会真的有人认为聊城要变成省?山东超美国?秦始皇复活?
给23万人带来欢乐,和让几万人对东阳法治产生疑问,甚至对国家行政执法产生怀疑,这能一样吗?
我觉得,行政处罚所指向的谣言,是指能误导人们的才是谣言,能让人们相信并引发不良影响的才是谣言,明显荒诞不经带有开玩笑性质的言论,也不会让人们相信并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应认定谣言,也不应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