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感受政府的关怀,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最近,青岛胶州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助金,建立了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期机制。
一、补助金标准。
1.从80岁到89岁(1941年1月1日至1932年12月31日出生)胶州户籍老年人每月支付50元
2.从90岁到99岁(1931年1月1日至1922年12月31日出生)胶州户籍老年人每月发行100元
3.100岁以上胶州市户籍老年人每月发放600元高龄津贴。
(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不再享受补助金。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二、处理过程。
1.80岁以上老年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薄本人页面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青岛农商银行银行存折(卡),向所在村(居住)申请
2.村(居)工作人员审查后交给各镇(事务),各镇(事务)填写胶州市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行总结表(不包括低保老人),以上书面资料一式两份,签字盖镇(事务)印章后,向市民政局报告审查
3.市民政局审查后每季度及时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