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约2.2亿,通州5村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通州房事我知道 2024-08-13 10:16:43
通州至香河的新联络线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相关部门发布了“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漷县镇张庄村、侯黄庄村、纪各庄村、曹庄村、小屯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共计征地16.8075公顷。征地补偿费5042.25万元,人员安置补助费16920万元,共计21962.25万元。

张庄村

为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漷县镇张庄村集体土地3.7250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拓展区规划(2021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379号),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漷县镇,工程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现状表

林地(非可调整)3.4587公顷

农村道路0.0806公顷

沟渠0.1857公顷

合计3.7250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由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清登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等情况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1117.50万元。

本项目需将20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8名;超转人员10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2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43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石小路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地上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与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侯黄庄村

为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漷县镇侯黄庄村集体土地 2.0041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一2035年)(街区层面)》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拓展区规划(2021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379号),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漷县镇,工程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现状表

耕地0.6672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0461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0.9988公顷

农村道路0.0616公顷

坑塘水面(非可调整)0.1563公顷

沟渠0.0639公顷

公路用地0.0102公顷

合计2.0041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由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清登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等情况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601.23万元。

本项目需将7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3名;超转人员4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0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17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石小路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地上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与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纪各庄村为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漷县镇纪各庄村集体土地 2.4509 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 年)(街区层面)》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拓展区规划(2021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379号),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漷县镇,工程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现状表

耕地0.2690 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1.1695 公顷

农村道路0.0536 公顷

沟渠0.2782 公顷

住宅用地0.0533 公顷

公路用地0.6273 公顷

合计2.4509 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由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清登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等情况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735.27万元。

本项目需将11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5名;超转人员6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0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26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石小路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地上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与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曹庄村

为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漷县镇曹庄村集体土地2.9848 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一2035年)(街区层面)》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拓展区规划(2021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379号),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漷县镇,工程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现状表

耕地0.4715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0699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1.6371公顷

农村道路0.1539公顷

沟渠0.2504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520公顷

公路用地0.3500公顷

合计2.9848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由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清登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等情况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895.44万元。

本项目需将9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4名;超转人员5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0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216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石小路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地上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与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小屯村

为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漷县镇小屯村集体土地5.6427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一2035年)(街区层面)》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拓展区规划(2021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379号),实施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漷县镇,工程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现状表

耕地0.1629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7331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4.3575公顷

农村道路0.2368公顷

沟渠0.1524公顷

合计5.6427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由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清登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等情况以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1692.81万元。

本项目需将29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13名;超转人员14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 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2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6120 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石小路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地上非住宅房屋和地上物腾退与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今年4月,相关网站发布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拆除项目中标公告》。

据报道,去年12月连接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省香河县的石小路正式开工。该道路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实施建设管理,项目投资约1.5亿元,计划2025年12月完工,进一步推动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据悉,石小路是通州区东南部连接河北省香河县的跨界交通干道,西起京津公路,东至市界,沿线经过侯黄庄、纪各庄与小甸屯村,与河北省香河县安石路相接,全长约4.7公里,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同步实施桥涵、交通、绿化、照明、环保等工程。

根据规划,石小路建成后将对接香河县的安石路,成为连接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省香河县的一条骨干道路,对于强化副中心与北三县联系的干线路网系统,实现功能完备、衔接便捷的京津冀城乡一体化道路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石小路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漷县镇公路网体系,对服务沿线村庄出行具有支撑作用。

另据小编了解,此前香河县安石路(运河大道—冀京界段)建设工程全线顺利通车。安石路跨北运河新建特大桥—王家摆大桥也顺利通车。

据了解,安石路起于香河县运河大道和老夏安线交叉口,向西跨越北运河后(新建王家摆桥),至冀京界与通州区拟建的新石小路直接连通。

香河县安石路(运河大道—冀京界段)建设工程全长3.624公里,设计时速60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期待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加快推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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