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遭监管点名通报:涉“六宗罪”,信用卡不良率连续3年攀升

时间财经 2021-07-08 19:17:09

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兴业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指出,兴业银行存在默认勾选信用卡自动分期起始金额、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以及代销保险业务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6类违法违规问题。

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兴业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已严重侵害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银保监会方面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此外,《通报》还要求,银行业保险业要引起警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审慎合规开展业务,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各分支机构,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就在前一天(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连续披露多则处罚信息显示,兴业银行3家支行因违规被公告处罚。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监控”被罚款3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也因“贷后管理未尽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3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因“办理信用证业务未尽职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被罚款25万元。与此同时,上述三家分行多位主要负责人被予以警告和罚款。

针对上述情况,时间财经致电兴业银行总部及董秘办,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涉“六宗罪”

《通报》显示,兴业银行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在信用卡业务、个人住房贷款、保险业务等涉及个人消费者的共六个方面。

信用卡业务方面,自2015年3月,兴业银行开办“立享卡”信用卡业务,自动分期起始金额分为5000元、10000元、20000元等三档。2019年3月起,为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该行将“立享卡”自动分期起始金额调整为默任为3000元,客户办卡时无法选择其他分期起始金额。但根据该行规定,客户可通过客服热线修改自动分期起始金额,但在申请表及线上渠道申请页面未向客户提示。截至2020年6月末,该行发行自动分期起始金额3000元“立享卡”4.54万张,涉及分期收入3573.64万元。

其次,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兴业银行还存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内控存在缺陷,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失真,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通报》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兴业银行柜面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7648名客户年龄选项失真,导致部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经抽查,部分65周岁以上高龄客户购买了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的产品,涉及2303.6万元。比如,2019年3月,1名65岁消费者在该行泉州津淮支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勾选年龄“E、26岁-50岁”,使风险评估结果由C5改为C6,并认购了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的信托产品。

保险业务上,《通报》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兴业银行在代销保险业务中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信用卡中心以及北京、上海、南昌、海口等地分支机构较为突出。比如,兴业银行销售中意人寿“乐安逸(B款)”消费型意外保障计划时,销售人员称该产品的医药费报销“两边拿钱,跟医社保不会冲突”,与监管备案的保险条款不符,夸大保险责任,欺骗投保人。

《通报》还显示,兴业银行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广州管理部、东莞分行、惠州分行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存单质押或签订保证金协议。比如,2019年3月12日,东莞分行在某客户《信用项目审批通报书》中,要求“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自动转存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50万元作质押,质押期限3年”,在客户提供50万元定期存款质押后,东莞分行向其发放住房按揭贷款。上述行为则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报》(银监发〔2012〕3号)等规定。

与此同时,兴业银行多家分行存在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搭售保险的问题。《通报》指出,兴业银行杭州、南宁、昆明、广州等11家分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在贷款发放前后数日内向客户销售了新华人寿、人保人寿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均高于一般人身意外险的数倍,涉及6205笔。其中,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杭州分行辖属嘉兴分行营业部向511名客户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销售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占同期发放全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笔数的65.68%。

最后,银保监会消保局还披露了兴业银行通过预收保费、超基准费率收取保费等,为保险公司和本行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通报》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兴业银行杭州、南宁、昆明、广州等分行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销售新华人寿、人保人寿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时,提前预收超过保单约定保险期间的保费,为保险公司和本行牟取不正当利益。预收保费433.02万元,涉及761笔,兴业银行取得手续费收入120.86万元。

此外,兴业银行杭州、广州等分行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销售新华人寿、人保人寿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时,超过监管备案的基准费率收取保费596.98万元,涉及2111笔,兴业银行取得手续费收入167.74万元。比如,2019年6月4日,杭州城西支行向某客户销售新华人寿“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收取保险费2.5万元,达到基准费率的3倍。

信用卡不良率连续3年攀升

公开资料显示,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7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已发展成为以银行为主体,涵盖租赁、信托、基金、消费金融、理财等多项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作为兴业银行重要存贷来源,近年来,该行C端个人业务内外场景齐头并进,个人贷款业务占比持续上涨。2018年-2020年,该行个人贷款占总贷款比例由39.75%上涨至43.23%,公司贷款占比则由54.81%下降为51.53%。财报显示,兴业银行个贷业务分为个人住房及商用房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信用卡和其他共四项,其中,个人住房及商用房贷款为主要来源,2018年至2020年三年间,连续占比超六成。其次为信用卡业务,占比连续超两成。

图源:兴业银行年报

不过,该行信用卡和个人住房及商用房贷款不良率持续攀升。其中,2018年-2020年,该行个人房产按揭贷款不良率分别为0.31%、0.33%、0.53%,信用卡不良率则分别为1.06%、1.47%及2.16%。

此外,2020年,该行逾期的贷款余额523.19亿元。其中,个人逾期贷款则增加30.48亿元,信用卡逾期增加16.50亿元。

另据2021一季度财报,该行报告期内实现营收556.63亿元,同比增长10.75%,归母净利同比增长13.67%至238.53亿元。其中,一季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2.11亿元,同比增长34.25%。对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增长,兴业银行表示为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北京时间财经 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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