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婿“上坟辱先人”,到女婿“上坟敬先人”,你会接受哪种?

依依聊文化 2024-07-21 08:53:04

“上坟辱先人”,是旧时一句乡村俗语的下半句,也是旧时部分乡村上坟的风俗。这句俗语的全句是“女婿莫上坟,上坟辱先人”。

乡村风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乡村社会的变化和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以及人口向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快速流动,传统的乡土社会模式逐渐瓦解,上坟习俗正悄悄地发生改变。旧时,乡村很多地方(注:并非所有的地方)传统,女儿女婿不能回娘家上坟,现在这些地方的这种传统被逐渐打破。

记得早在二十年前,乡村就有人在上面那句俗语的基础上,改动了句中的两个字,变成了“女婿可上坟,上坟敬先人”。虽然当初改动时,是出于对老规矩的维护,因而,这句话含戏谑、调侃的口吻,但是,让改动的人没有料想到的是,这句改修后的语句,现在已变成了现实,逐步一种乡村新风尚。这句话也成为当代乡村新俗语。

一、旧俗语“女婿莫上坟,上坟辱先人”中的习俗

过去,我国部分乡村习俗,外嫁的女儿,及其女婿,在清明、春节等上坟日子,是不允许给父母或者女婿的岳父母上坟的。俗语中的“女婿”,实际上包括女儿、外孙、侄女女、侄女婿等。入赘的女婿、侄女婿和岳父母没有儿子的女婿等除外。

这里以我家乡的上坟习俗为例。这句旧俗语中的“上坟”,通常不包括上新坟。所谓上新坟,就是老人去世后,子女(包括女婿)要连续三年上新坟,一般在每年的春社日前给老人上坟,民间俗称“拦社”或者“挂社”。

“挂社”的所有开销,通常由外嫁女儿支付,也就是“挂社”以女儿和女婿为主,儿子只是配合。没有女儿的人家,“挂社”才以儿子为主。三年期满后,女儿女婿是不允许上坟的。即使在这三年期内,也只能是针对上新坟而言,清明等给老坟扫墓、上坟的日子,女儿女婿也是不能扫墓或上坟的。

民间对女儿女婿扫墓、上坟的禁忌,过去一些地方的俗信认为,老人去世后,其坟墓能够荫庇子孙后代,即所谓的“顾子孙”,民间才有“祖坟冒青烟”的说法。因此,乡村流传一种说法,如果女儿女婿给父母上坟,那父母就只“顾”女儿家及其后代,对儿子家就不管不顾了。

这当然是一种迷信的说法。因此,过去女儿女婿扫墓、上坟的禁忌,其主要的阻力不是别人,而是外嫁女自己的亲兄弟。

其实,这里面还有面子上的理由,并形成了当时社会压力,这就是俗语中所说的“上坟辱先人”。女儿女婿给父母或岳父母上坟,是为了敬先人,反而被说成是“辱先人”,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先人不孝之辱。这是对没有留下后人的先人来说的。古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旧时讲究男权的封建社会,“后”指的是后代,而后代主要是指家里的男孩,外嫁的女儿不算后代,招女婿上门的女儿才算后代。

如果家里没有男孩子,即使有女孩,但没有招女婿上门,也算是无后。旧时,招女婿上门一般要改姓氏,改成岳父的姓氏,如此,上门女婿也就名正言顺地成为岳父的“儿子”,可以传宗接代了。因此,上门女婿上坟扫墓就不算是“辱先人”。

而外嫁女儿的女婿来上坟,说明埋在土里的先人没有后人,在生前也没有解决好传宗接代之事,是最大的不孝,这不仅是对岳父母的羞辱,也是对葬在祖坟内其他更早先人们的一种羞辱。

其二,后人不孝之辱。这是对先人有后人而言的。家里有儿子,也成家立业了,可是,儿子从来就不给先人上坟扫墓,连女婿都看不下去了,不得不给岳父母去扫墓上坟。这说明儿子不讲孝道,不尊敬先人。

这也说明,先人在家教方面出了问题,正如古人说的,“子不教,父之过”。儿子不上坟,不讲孝道,埋在土里的先人是有责任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认为,女婿女儿来给岳父母上坟,也是对先人的一种羞辱。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先人的儿子很讲孝道,到了该上坟的日子就上坟,但是,如果先人女婿女儿来上坟,这就会在地方上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让当地人认为,先人的儿子们不讲孝道、不敬先人,从而给儿子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人言可畏。这也就间接对先人进行了羞辱。

这种说法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当地长期以来传承下来的,女婿女儿不能到岳父这边上坟的所谓“规矩”,让这种传统习俗具有稳定性,不能让人随意打破。实际上,这也是旧时社会,人们在极力维护封建男权主义的准则。

二、“女婿可上坟,上坟敬先人”成为新风尚

乡村社会的剧烈变革,往往会引起乡村风俗的迅速演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农村人从外出务工开始,不断涌出农村,流向发达地区,有的从务工转为创业,很多人在发达地区购房定居。再加上众所周知的政策原因,经过多年之后,农村一孩子二孩的小家庭,逐渐成为乡村家庭的主流,乡村一些传统风俗的演变在所难免。

过去部分地区女婿女儿到岳父母家上坟的禁忌,也就是在这段社会变革中,被逐渐打破。打破这一禁忌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从墓碑刻名开始打破。最先打破这一禁忌的,主要体现在墓碑上。过去,乡村为离世父母立墓碑时,一般只有家里的男丁的名字落在墓碑上,外嫁女及女婿的名字是不可以刻在墓碑上的。到了一孩二孩家庭成长起来之后,家里的兄弟姐妹普遍只有一两个。如果刻上一个名字就显得太孤单,不如子女全部刻上去。

这种做法,反过来又影响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兄弟姐妹比较比的家庭,他们也开始打破传统规矩,把女儿女婿以及外孙外孙女的名字也刻到墓碑上。

既然儿子(包括儿媳)和女儿(包括女婿)的名字都刻到墓碑上,女儿女婿来上坟扫墓也就没有障碍,变得名正言顺了。

二是从委托上坟扫墓开始打破。这种情况,通常是六七十年代出生,兄弟姐妹比较多的家庭。兄弟都在外面务工或者创业,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脱身回家祭祖扫墓,只好委托姐妹代为上坟扫墓。

有趣的是,有些人家,兄弟姐妹都在外面,都无法脱身回家,于是,就委托村里人或朋友代为扫墓。

现在乡村,留在村里的大多是一些老人,虽然他们受传统观念影响比较深,但看到从村里出去的人,回村上坟扫墓的人越来越少,看到这种委托式的上坟扫墓,也就默默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他们认为,这种委托式的上坟扫墓,至少他们心里还有先人,每年还有人把先人坟上的柴草砍掉,比哪些多年不回家上坟扫墓的人要强多了,他们先人坟墓上都快长出了参天大树了。

由此,老人们就更容易接受女儿和女婿来上坟扫墓了。一些与先人毫无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受委托来扫墓,作为先人的亲生骨肉,为什么就不能来上坟扫墓呢?

在乡村,一种旧时习俗一旦被屡屡打破,就意味着一种新的风俗来临,并逐步代替旧时的习俗。因此,现在乡村逐步认可“女婿可上坟,上坟敬先人”这种说法,并成为乡村新俗语。

当然,旧习俗的打破,与新习俗的兴起,本身就是一种旧观念和新观念相互较量的过程。这种较量不可能在数十年内就分出胜负,还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博弈。

过去有女儿女婿上坟禁忌的乡村,现在有一部分人思想完全解放,完全能够接受女儿女婿上坟,但是,还有一部分人依然固守着传统习俗,坚持这种传统禁忌。

乡村民俗本来说没有错对之分。在这些地方乡村民俗中,我们对勇于探索的人表示尊重,对固守传统的人也同样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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