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岁幼童小区内遭大型犬撕咬,涉事狗主到案# 】
看到这张网友PO出的人与狗合照,我承认我彻底凌乱了!而且我相信,多数人都会忍不住深深叹息、感慨万千的……
在此之前,大家都想当然地以为,会养这么个玩意儿的,应该是五大三粗、纹着身的大老爷们。可谁能想到啊,事情反转得忒快!竟然这个娇滴滴、看上去也挺时尚可人的妹纸是这凶货的主人!
伤害无辜女童的恶犬和它的主人唐某凌终于露面并被警方控制,“一并缉拿归案”。但是案件也似乎走进了另一个“僵局”。切实考验执法之疑问和困惑,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撕咬女童的是大型攻击性烈犬罗威纳,就是视频监控中的黑狗(白色狗子拉布拉多犬纯属瞎凑热闹,已被排除嫌疑)。也就是说伤人的是一只畜生,而不是人,因此无法定性为“主观故意”,最多是“疏于管理”、“过失”。
这样的话,就存在一个尴尬,就是造成的事实伤害后果与狗主担责及可能获得的刑罚不匹配,“罪罚不相当”。也就是说伤害的后果很严重,但是狗主受到的惩罚却有可能极为轻微。
这正目前我们的司法条文与民情关切冲突之困。
〔二〕.女狗主轻飘飘一句“狗子趁自己不注意偷偷跑出门,自己不知情”就把责任撇开得一干二净,这也令接下来的公安立案侦破、检察院依法侦察陷入困境(司法机关至少要举证她到底是有意放狗出门,还是狗子自己跑出来的)。
至少在刑罚层面无法给她定确切的罪名。但是不判狗主,社会舆情难以交代。群众对饲养大型犬的不满将会彻底爆发,很难保证不出什么极端的事情。
司法机关的执法裁量权将遭受极大的考验。
〔三〕.无语的是,狗子和它的主人并不是事发住宅小区(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的,而是外面的,狗子自己窜进小区。
棘手的问题来了,显然是事发小区的物管公司严重失职,才导致了这起非常恶劣、人人得而诛之的畜生伤人悲剧的发生。无论是事前的管理巡视,还是事中的紧急处置救助,物业都没有正确充分地履行职责。
尤其是恶狗失控疯狂撕咬女童母女俩近两分钟,竟然没有保安带着器械赶来救助驰援,实在是太令人愤慨!要不是事发区域正好有保洁阿姨在作业看到后过来帮忙驱赶恶狗,母女俩的后果将不敢想象!
如果说狗主人令人憎厌,那么物业这种消极怠工、冷漠无情的态度和表现更让人崩溃吐血!
〔四〕.建议将该案的具体责任划分为四个层面:
(A).民事侵权责任:小区物业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60%、狗主人承担40%;
(B).刑事责任:狗主人按“过失致人重伤罪”顶格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不得缓刑、不得减刑、不得假释,务必完整服刑三年。
(C).对伤人的恶犬实施人道毁灭。
(D).明确物业的主体资格,在安全规范小区养狗方面赋予物业更多的权限,但也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严刑峻法,以儆效尤。
涉案黑狗罗威纳被找到
〔五〕.该案的最大困局,是现行的律法条文与社会现实的社情民意严重脱节而导致的。因此必须加快相关法律草拟或修订的进度和力度,明确宠物狗在不同场合伤人,狗主人、饲养人、第三人、小区物管、城市街道管理部门的具体责任和处罚办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六〕.成都禁养烈性犬只名单中有22种犬,但是高大威猛、攻击性极强、异常凶残暴烈罗威纳竟然没有在禁养名单上,相反一些相对温顺的中华田园犬、秋田犬和牧羊犬却榜上有名。真搞不懂成都的主管部门是怎样的脑回路?
〔七〕.一个青春曼妙的年轻女孩,怎么会饲养这么一只大型危险犬?背后有什么故事,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我要毫不客气指出,这是不正常的甚至是畸形扭曲的行为,多少能够折射出饲养人的心理有不健康、不阳光的因素在困扰。家人和朋友有义务及时过问,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的技术人员介入干预,把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七大困惑,带来了现实司法的困境,亟待强力“破局”。
希望藉由这起恶性事件,引起当局有关部门的重视,妥善推进相关立法或条文修订工作。真正实现人居环境的和谐美好安详。
严厉处罚狗主人,给家属和宝贝一个交代,给网民一个合理的答复,希望宝宝早日康复,从阴影里面走出来,这个女人养来自己用的。
顺带加一句,公共场合危害公共安全,这还得加重刑罚,哪一条都不可能对狗主人有利[得瑟]
狗每年伤人死人无数,狗已经是人类一大威胁,甚至比黄赌毒对无辜的人伤害更大!希望相关部门修改养犬条例,大型犬或、烈性犬、不规范养犬,伤人死人,狗主人必须入刑三年以上,不能和解。希望打击非法养犬或出售大型犬烈性犬同打击黄赌毒一样给力!希望对买卖烈性犬大型犬双方都入刑!对买卖烈性犬、大型犬双方的仁慈,一定伤到无辜!
看到没,只要狗伤人,狗主人必须推脱自己的责任,只要狗被撞死,那么狗主人必须讲自己和这条狗感情多深,养了多少年,花了多少钱,让你赔钱,这个方法几十年都这样,基本无解!
在城市里养大型猛犬,和私藏枪支弹药一样,本身就应该入刑
聘请的律师起作用了!到处都有监控,看看狗子是否自己跑出了,不是,罪加一等!
[狗头]审讯照片都出来了是个男的,还盗图造谣
女人养的大型犬类,绝大多数都是公犬!这是为什么呢?
支持照片里那个女的去起诉小便造谣,后悔椅里面的照片都出来了,明明是个男的,还在造谣别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保洁救了女孩一命! 这是属于功劳啊….. 狗主才是第一责任人. 物业是次要责任
穷人的命还不如富家的狗命[不开心],这案子还有什么争议。反正已经习惯了它们随性审案了。
人家养的是老公,可啊是狗[笑着哭][笑着哭]
什么成都市禁养,这东西不应该全国统一吗
造谣坐牢
几年前,在复旦大学培训时听过一个法学教授说过,我们很多法律条文是应付2000年加入世贸组织拟订的,根本没有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这样就好理解了。
公共场所动物横行地方政府应为其未尽到管理责任而担责!
狗怎么会自己跑出来,狗会按电梯?还是狗会用钥匙?或者是她家没有防盗门?狗会开窗户?从窗户飞出来?[笑着哭]
不是唐某依吗?呵呵又改名了,
你要了解一点,保洁也是物业公司聘请的,如何判60%?
可以判过失伤人甚至杀人
四川成都嘛,好正常!早多年说的一地狗屎还让人喷,非要出事才活该!该!活该!
这种烈犬没上榜,秋田和德牧这么有排面都上榜了[笑着哭]
如果不重判,是不是以后大家都可以养大型犬,然后让它去咬人,最后就说自己跑出去的就没事了
不要再为狗主人洗白了,无论狗自己跑、还是你带着狗跑,只要你养了,那你就必须承担后果。
这个自媒体真的是编造东西无下限。
也得重罚狗主人,象这样说,与别有仇或仇视社会就可以放认凶狗去咳人,这不是狗主人的错,是狗挣断绳子跑出去的,只要狗伤了人,与狗主人脱不了干系,故不故意都得判刑,以枉绝类似事件发生。
恐怕这女的不是原主人,这狗主人处理事情很不一般啊!先是隐匿很好,然后舆论压力太大了时推出一个女的。
本身小区禁养这种大犬,无论狗是不是自己跑出去,都是主错。再一,狗跑出去,狗主为何没有及时去追?难道狗会自己开门?
请最好律师,给受害者,钱不够,众筹[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一句我疏忽了,就可以不管多大危害,都能免责?
这些屁话都不是理由
狗子出门不拴 狗蛋拘留十五天 咬人一口一年 咬伤严重的三代不得考公 已经上班的一律辞退
为什么年轻女人都喜欢养“大公狗”呢[抠鼻]?
既然狗主人喜欢狗,那就把她扔到饿了几天的别人养的大型犬封闭屋里吧
成都当年制定禁养犬名单的是临时工,该临时工不知道还有罗威纳这种猛犬,现在该临时工已经被辞退了。
这是要全国杀狗的架势啦,谁来规定大中小型犬的分野,谁来定义串串的血统,还是严格领证,牵绳,检举,罚款的执行吧。好歹留我家乖巧规矩的中华田园犬一命吧
需要立个法,不仅仅需要牵绳,嘴套,而且还需要禁止狗在电梯里有人时乘坐电梯。狭小空间,绳子有个屁用,装在笼子里还差不多
把恶犬都打死
如果这么说困境的话,那小女孩该向谁说呢?简直屁话一堆!
异烟肼,大家记一下,很便宜
新闻过气了,在研究美式别停
现在这个年代养宠物狗猫,都是年轻女孩
最后结果肯定没事,狗主人最后就是赔偿,甚至赔偿也不会很多。。从法律层面来说很难给她定罪。。就像电影里所有人知道就是他,可是就办不了她。。可怜了小女孩了,这么小就要经受如此的磨难。。
杀,杀,杀。
那是他男朋友
建议剐刑,处死恶妇!
万一这是个顶包的呢?
可以流氓罪论处。
中华田园犬在各个城市居然都被禁养?[好生气]
僵局啥,赔偿必须,牢饭必须。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或死亡,3-7年牢饭,她吃定了。
怎么那么多人喜欢养狗呢
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安全就是扯淡。
不该是禁养一些犬种,应该只允许养一些犬种,大概十几种就差不多了
不是一般人,所以要时间打点
赔600万,关10年
请问:发生交通事坟或凶杀案是否警察要负防范不到位责任?
狗主人是男的~
不管是什么理由,狗主人必须承担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只要养了,就要做好承担责任的心理准备
分析得很有道理,不知是否原创文章
中华田园犬也算大型犬啊?
我养了一只老虎,不小心跑出去了,好巧不巧又咬死了我的仇人,原来这样除仇最多三年
大型犬只,对人类具有攻击性伤害,严重的可致人死亡,因饲养此类狗只,管养不力伤人的经济赔偿之外,一律入刑!!!
她老公溜出门找老情
[点赞][点赞][点赞]
法律滞后严重
养大狗的百分之九十都是年前女性
查查前几天监控,要是每天这样,就是故意的
什么时候狗主人变成女的了?这个女的不是一个养狗场老板的妹妹吗
uc断案,死刑起步。对,我就是这么断的。
恒大的房子还有钱请保安?
保洁就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
这话我就听不进去了,狗本来就危险,养的还是极具攻击性的狗,就算是狗伤人了,狗主人也属于犯罪,之前有个案情,汽车停在路边车主回家睡觉了,醉汉骑电动车撞到汽车上,醉汉家属都能把车主告了,还赔偿了好像20万左右。这汽车还是死物都能告车主,极具攻击性的狗怎么就不能判狗主的刑?
我有一个疑惑如果狗主人是一家人,到底谁担责?
有啥困惑!无非就是资本出来洗地搅浑水了呗!真困惑就 中了圈套了。等热度下来了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呢?国家法律责规定不让城市养大型犬这是事实吧?有啥困惑的!
说个题外话,饲养这么一只大型危险犬,为什么就一定要是男?女就很疑惑?独立女性能被你定义?
明明是人的问题,非要狗来背锅!无聊透顶。
判狗主人的刑!
别忘了,还有限高呢!不管什么品种超出身高都禁养!
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有臂膀有的扯皮了!
这条狗是真的大只
我觉得应该让保洁阿姨来当保安队长,
我判狗死刑,狗主无期(不得以诉,减刑)
表面人畜无害,实则蛇蝎心肠。
养禁养犬的都该按危害公共罪入刑,公共区域遛狗不牵绳就该按随机杀人未遂入刑。
忘记前面莫小区保安驱赶流浪狗,被人网暴,人肉。诅咒的吗?现在又来追究物业的责任。果然网络上,喷的永远都是这一群人。不管这狗是不是偷跑出来。责任都是狗主人承担。扯这么多干嘛?
公的吗
这个狗主有什么后台吗,一会儿男,一会儿女,照片也乱放,说是刑拘,实则保护起来了吧!到现在也没个交代。
能看到狗主人判刑就是大快人心
这事出了之后网上还多出来很多大法官,你们写这些有没有想过是在诱导和妨碍司法公正。
狗主人请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