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浅议增值税立法的影响

飞兰道 2025-01-03 13:28:50

来源:中道财税-常则宇

历经多次审议,增值税在1994年暂行条例基础上,于2024年12月完成立法,我国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完成立法,这是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增值税法相较于二审稿删减“兜底授权”条款,依税制平移思路设计,呈现诸多亮点,对企业和个人影响重大。

一、明确立法目的,保障纳税人权益

增值税法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旨在健全制度、规范征收、保护纳税人权益,“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被写入其中意义重大,让该法在税收立法中更具示范价值。

二、征税范围调整,接轨国际与化解遗留问题

1.劳务并入服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曾因税制划分特殊对待,现并入“服务”,税率13%,解决历史遗留分类问题,使征税范围界定更合理。

2.境内销售界定优化:此前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界定易有争议,现遵循“消费地原则”修改,减少实践争议,营造良好跨境税收环境。

3.视同应税交易简化:简化后仅保留三项视同应税交易情形,原兜底条款删除,部分行为不再视同应税交易,但并非都不征税,需等待进一步细则说明。

4.不征税范围更新:明确四种不征税情形,“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从“免征”变为“不征”。

5.明确价外税及相关规定:规定增值税为价外税,税额应在交易凭证单独列明,有助于解决合同价格争议。

三、明确纳税人标准,提供计税选择灵活性

确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五百万元者,会计核算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且国务院可依规调整标准,利于激发小微企业活力,适应经济发展变化。

四、税率与征收率有调整,注重稳定与简化

1.税率保持稳定:受多种因素影响,税率维持 6%、9%、13% 及出口零税率不变,后续仍有改革空间。

2.征收率简化趋势:简易计税征收率明确为3%,删去相关例外条款,5% 征收率可能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3.混合销售规则改变:混合销售定义及计税方式更新,依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凸显合同签订重要性。

五、应纳税额规则优化,保障纳税人权益

1.境外交易纳税明确:境外单位和个人境内应税交易,一般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也可依规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纳税,平衡征管与实际操作。

2.进项税额规定优化:去掉“与应税交易相关”限定,简化企业进项税额核算,提高遵从效率。

3.销售额定义完善:重新定义销售额,去除“价外费用”争议概念,同时明确将“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纳入价款范围,并增加“与之相关”的要求,强化了交易与对价之间的关联性。

4.留抵退税法定化与选择权赋予:留抵退税纳入法律,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结转下期抵扣或申请退还,尊重纳税人权益。

5.进项税额抵扣调整利好: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删除了“贷款服务”,使贷款利息进项抵扣有望实现;在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前面加了一个限定“直接用于消费”的不得抵扣,完善抵扣链条,但具体细则待明确。

六、税收优惠变革,兼顾规范与灵活

1.免税项目调整:整合规定后明确9种免税项目,“避孕药品和用具” 免税优惠被删,提示关注政策变化以规划税务。

2.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更灵活:小规模纳税人可灵活选择是否享受税收优惠,助其应对市场变化,提升竞争力。

七、税收征管升级,提效与转型并行

1.计税期间简化:简化计税期间,取消 “1日、3日、5日”选择,便利纳税人,提高征管效率。

2.电子发票与信息共享推进: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等效,推广电子发票,推动 “以数治税”,优化征管环境。

八、确定实施日期,预留准备时间

增值税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废止暂行条例,设定一年过渡期便于各方准备,完善配套文件。

综上所述,增值税立法带来的系列变化意义深远,财务人员、企业、税务等各方均需积极适应,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推动经济在新税收制度下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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