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年谱》纪事本末】1949年,毛泽东56岁。
解放军接收南京1949年4月24日 晨二时,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并告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通报南京城内国民党政府人员和守军已经撤逃。电报中说:
二十三日八时,南京留平代表团要李宗仁电话,南京电话局遍找李宗仁及其官员后,知李等已全部离开南京,不明去向。十时,张治中、卢郁文与其在京家属通话后,始知政府人员全部撤退,国防部、宪兵、警察亦已逃空,城内秩序甚乱,抢案四出,人心慌恐。二十三日晚南京留平代表团已与南京金陵女大校长吴贻芳及市参议会议长陈裕光讲好,要他们联络各界,负责维持城内治安,防止破坏,静候解放军入城接收。另接南京治安维持委员会二十三日致毛泽东主席电称,南京守军于二十三日撤退,南京人民为安全计,联合发起各界组织治安维持委员会,推马青苑为主任委员,吴贻芳为副主任委员。地方尚称安定,恳请电饬金陵外围野战军,对南京予以和平接收。
电报还说:
“请你们迅即令知三十五军或其入宁接收部队,迅即入城维持秩序,并与马青苑、吴贻芳等接洽,确保南京治安,并注意保护各外国使馆。”
第三十五军于四月二十三日晚上进入南京。总前委、华东局于四月二十五日开始从合肥向南京移动,四月二十八日到达南京。
安民告示4月2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布告,宣布约法八章:
(一)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 (二)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三)没收官僚资本;(四)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 (五)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及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所有国民党政府大小官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六)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七)有准备有步骤地废除农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八)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这个布告编入《毛泽东选集》,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
4月26日,毛泽东函告胡乔木:《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应连播两三日。“尔后,凡解放一个大城市例如上海、汉口,应重新对该市重播一次。”
擅闯司徒雷登住宅事件然鹅,就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之日,就发生了解放军误入美国使馆事件。
4月25日清晨,先头入城的35军103师307团1营营长谢宝云和教导员王怀晋带着司务长为大部队采买后勤物资,误入位于西康路上的美国驻华大使馆。
当时天刚蒙蒙亮,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刚刚起床,得知几个解放军闯了进来,既惊且喜。思忖片刻,他装作暴跳如雷的样子,厉声质问道:“你们在干什么?这里是美国大使馆,你们这是侵犯美国主权,请立即退出去。”
谢宝云自知理亏,正准备道歉,但是听到司徒雷登盛气凌人的呵斥,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反唇回怼道:“我们不知道这里是美国大使馆,我们也没有承认美国大使馆,这是中国的地方,凡是中国的地方,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都要解放。”
王怀晋听到楼上传出争吵声,赶忙过来劝解,他知道,按照国际法,一国驻外使馆可以被看作该国的海外领土,所在国未经同意无权闯入,如果事情闹大,是会引起外交纠纷的。他一边向谢宝云陈说利害,一边向司徒雷登表示歉意,带人退出了美国使馆。
4月27日晨四时,毛泽东就第三十五军进占南京后擅入美国驻中国大使司徒雷登住宅一事,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粟裕并告总前委,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三十五军到南京第二天(二十五日)擅自派兵侵入司徒雷登住宅一事,必须立即引起注意,否则可能出大乱子。其经过情形速即查明电告,以凭核办。
“三十五军进入南京纪律严明,外国反映极好,但是侵入司徒住宅一事做得很不好。”
为避免外交事件,推迟入上海4月28日,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粟裕、张震并告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
“为使汤恩伯在上海稳住一个时期,以利我军先取杭州,然后有准备地夺取上海,我们认为,你们暂时不要去占苏州、昆山、太仓、吴江、嘉兴诸点,让上述各点由汤恩伯守起来,使他在上海尚不感觉直接的威胁。”
美英军舰已于二十六日由上海撤至吴淞口外。英、美采取此种态度于我有利。“我方对英美侨民(及一切外国侨民)及各国大使、公使、领事等外交人员,首先是美英外交人员,应着重教育部队予以保护。现美国方面托人请求和我方建立外交关系,英国亦极力想和我们做生意。我们认为如果美国(及英国)能断绝和国民党的关系,我们可以考虑和他们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
“美国援助国民党反共的旧政策已破产,现在似乎正在转变为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的政策。”
4月30日,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华东局、总前委并告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各局、各委电,指出:
“南京电报局不得中央同意,擅自停止外国记者发新闻电是何人处理的,望即查明电复。”
“我们认为南京、上海两处暂时均不要停止外国记者发新闻电。南京方面应重新开放,让外国记者发电,并且不要检查。待他们发一个时期看其情况如何,再由中央决定或全部停止外国记者发电,或准许好记者发电,停止坏记者发电。”“关于政策及工作方法的指示,在你们高级领导机关方面来说,主要地是依靠写电报,发通令,而不是依靠开干部会,不是依靠口讲。一个负责人半小时可以写一个电报,一小时可以写一个通令,一天、两天、三天或四天工夫可以经过电台传达到各军、各师、各团,各省、各市、各县,有文字为凭,有范围可守,又迅速,又使下级有所遵循。此种方法,毛主席已多次向饶漱石同志提议
总前委1949 年 4月30日致电中共中央军委,提出:
根据进占南京的经验,我党我军未作适当准备就仓猝进入大城市,必然 陷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建议推迟进占杭州、上海的时间。
5月3日,毛泽东就总前委建议推迟进占杭州、上海的时间问题,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华东局并粟裕、张震电,指出:
“上海在辰灰以前确定不要去占,以便有十天时间作准备工作。”“何时占领上海,要等侯我们的命令。”
5月6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城市驻军不住民房的决定,规定部队应驻扎在中外兵营、公共机关、庙宇、祠堂、公所及会馆等公共场所中,业已停课之学校亦可驻扎,必要时宁可以适当代价借住整栋的旅馆,也不要租住民房。至少在一个相当时期内,不要接家眷来城居住。
5月8日,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粟裕、张震并告总前委,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同意粟、张关于冻结上海物资、截敌逃路的部署,并指出:
“和攻占吴淞、嘉兴等处之同时,派足够兵力占领川沙、南 汇、奉贤,将敌一切逃路封闭是很必要的。”
根据中央军委指示,粟裕、张震于五月十日下达了淞沪战役作战命令,上海外围战于十二日开始。
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入城部队遵守城市纪律的指示,规定:
(一)凡市内卫戍机关军风纪、交通规则、娱乐场所规则,军队人员必须共同遵守,并服从当地军事管制委员会、警备司令部及公安局之指挥,不得借口隶属关系不同,而有丝毫违抗。(二)保护城市人民生命、财产不许侵犯,除现行犯(例如抢劫、放火、行凶等),各机关不得擅自捕人。(三)保护外侨(包括领事馆)不加侮辱,凡遵守人民政府法令与安分守己之外国侨民,一律予以保护并尊重其人格,以礼貌待之;凡有违法或破坏行为,报告上级及军事管制委员会,不得自行处理,一切有关外侨务,不论大小均由最高机关办理,各部无权处理。没有命令不得进入外侨住宅,不准住外侨的房屋或教堂、学校,对外侨与外侨住宅,无命令时,不得施行室内检查与人身搜查。(四)我军各部人员,不得接见中外记者,对新闻记者发表谈话。(五)军人进入戏院、电影院、理发店、澡堂及公共娱乐场所游览,及乘坐 电 车、公共汽车者,均须照章买票,照章付钱,不得要求免票或半价付钱。(六)不经上级许可,不得接受人民的慰劳,对各阶层人士给军队个别人员送礼和被邀请吃饭赴宴者,尤需拒绝。(七)军队在城市驻扎不得借住或租住民房。(八)军队之骡马大车不得人城,必须入城者,可在装卸后即应出城。 (九)不准乱放枪。(十)不准上街乱跑,严格请假制度。(十一)整顿军容,提倡礼节。(十二)对群众态度须好,不可蛮横无礼貌。
5月27日上海解放。自五月十二日发起的上海战役,经过十六昼夜战斗胜利结束,此役共歼国民党军十五万三千余人。三十日,中共中央电贺上海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