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凉薄的男人

黄忠说小说 2024-05-02 08:01:13

梁枫是一个凉薄的男人;

这一点他早就知道,他说:“我不是一个好人,花心又凉薄,但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看!多么坦荡,多么理直气壮;

跟他相爱十年的初恋女友,前脚刚刚出国,他后脚又找了一个;

无缝衔接,对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

只是这次,他遇到了一个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人。

...........

梁枫跟顾晓之提了七次分手,每次都是撕心裂肺的呐喊;

但最后一次,顾晓之是很平静的离开;

第一次见顾晓之是在520的公交车上,她披着长发,戴着耳机,慵懒的看着窗外,美得不像话;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起了刘德华演的一部电影,就是跟女主角在公交车上的一场邂逅;

于是,他也学着刘德华的样子,在顾晓之身边坐下,然后拿掉她的一个耳机戴在自己耳朵上,见她没有反对,他又把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

俩人就这样在一起了;

仅认识三天,顾晓之就把自己的行李搬到了梁枫家;

看见顾晓之忙前忙后的帮他收拾屋子,梁枫并没有觉得反感,毕竟顾晓之是一个漂亮,很拿得出手的姑娘;

整个过程,他不吃亏;

他们在一起不到一个月,梁枫提出了分手,顾晓之如临大敌,哭得差点晕厥;

“为什么?是我哪里不够好吗?”

梁枫不懂为什么她会哭的那么伤心?他们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吗?从认识到现在,他们不过只认识二十几天;

但毕竟是美人流泪,梁枫又多情公子,怎么吃得消?

“我不喜欢喝牛奶,不喜欢吃苹果,不喜欢早睡早起..........”

是的,跟顾晓之在一起后,梁枫感觉好像被军事化管理一般;

每天早上必须喝一杯热牛奶,一天必须吃一个苹果,如果他没有当着自己的面吃,那么回来的时候,必须带着苹果核。

是的,是苹果,必须是苹果,换成香蕉都不行。

顾晓之的生活作息还非常规律,每天到点就睡,早上到点就起,从来不会迟半分钟。

她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还十分严格要求梁枫;

美人在怀,一开始他是能接受的,但时间久了,他感觉自己就像被困在囚笼里的雄鹰,快要窒息;

他不喜欢喝热牛奶,一般都是喝超市里卖的那种纯牛奶;

他不喜欢吃苹果,自从认识顾晓之后,现在他更加是厌恶苹果;

最要命的是他是一个网络作家,基本上每天晚上才有灵感持续更新,但是跟顾晓之在一起,她总是要求自己白天写作;

“上帝给了你一双黑色的眼睛,不是让你大半夜举灯夜战的,乖,咱们就白天写,别跟上帝闹别扭。”

她似乎说什么都有道理,讲什么都对;

所以一开始梁枫都听着,但是多年来的习惯却不对;

原本下笔如有神的他,在白天就像一个傻子,什么都不会写,对着电脑坐了一上午硬是没有敲出一个字。

第一次爆发的导火索是梁枫白天对着电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编辑又在催稿,这个时候顾晓之端着一碗切好的水果走进来;

里面有苹果、香蕉、西红柿,偏偏梁枫就是看见了苹果;

他气的摔了手里的鼠标,第一次跟她提出了分手;

之后的好几次分手,顾晓之都像是天塌下来一样,抱着梁枫哭的不能自已;

后来,她们和好,一番温存后;

梁枫问她:“我们才认识多久,你真的有那么爱我吗?”

顾晓之说:“有些人是命中注定的;”

“那天,我看完刘德华的暗战后,就迷恋上电影里面的那场邂逅;所以那天我特意换了一身跟电影女主角一样的衣服,梳着一样的头发,做着一样的事儿,就是看能不能遇见我的男主;”

“而且,我特意选了520这辆公交。”

对上她那双炙热的眸子,说不感动是假的,但感动的同时,又有些后悔。

“有什么寓意吗?”

他是一个很会隐藏的男人,不管心里是怎么想,至少现在他在回应顾晓之的炽热,温柔的看着她。

“武汉520公交起点是妇幼保健院,途径学校,民政局,养老院,终点是火葬场。”

“那天,我坐在起点时,就在想要是能让我在民政局那一站遇见我的男主角,我一定会用尽所有的爱去爱那个人,为他生儿育女,好好伺候他,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所幸,我遇见了!阿枫,谢谢你。”

顾晓之说完这句话,眼角还噙着泪;

这一刻,梁枫直感觉后背发凉,甚至他无比痛恨当时的自己为什么心血来潮要去坐公交;

他承认顾晓之很好,是一个很好的老婆人选,不仅长得漂亮,人又贤惠,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娶她, 更没有想过要跟她生儿育女,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

毕竟,他从始至终都认为婚姻是牢笼,孩子是负担。

他的这一生,不可能为任何女人而停留。

顾晓之也不可能。

梁枫第七次跟她提分手,是因为顾晓之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他的手机亮了;

是一个女子给他发的消息。

内容暧昧;

他以为顾晓之看见了,所以在她闹之前,他主动提了分手。

这次,面对顾晓之的哭闹,寻死觅活,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走了;

晚上,他坐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听着动人的旋律,眼睛时不时瞟向台上跳钢杆舞的美女,身体享受旁边女人有意无意的触碰,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又一次得到升华。

对,这才是他要过的日子;

或许是压抑太久,这一天,他玩到很晚,期间,顾晓之一直都没有给他打电话;

他以为这次她应该走了,心里的石头稍稍落下,反手拉黑了她的联系方式。

可等他终于玩够了,从酒吧出来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进来;

梁枫接通,对面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哽咽声:“阿枫,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顾晓之,你有病吧?”

“你给老子滚,我不喜欢你,给老子有多远滚多远。”

“烦死了。”

说完, 他挂断电话,没有回去,找了一个酒店睡下;

从那以后,他每天住在酒店里,把顾晓之另一个手机号也拉黑了;

他回到了之前灯红酒绿的生活,每天过着白天当君子,晚上当流氓的日子。

每天穿梭在各种各样的女人之间,享受她们不同的热情跟肉体,他感觉自己才思泉涌,下笔如有神;

虽然日夜颠倒,但是状态极好。

一连半个月过去了,顾晓之都没有消息;

他想她应该走了;

于是,他回了家。

推开门,屋子里迎面而来的是百合花的香味,阳光把整个屋子照的暖洋洋的;

房子收拾的很整齐,玄关处,每双鞋子都刷的干干净净,摆放的整整齐齐。地板也擦得锃亮。

走到沙发处坐下,茶几上有她留下来的纸条:

“冰箱里,有我准备的牛奶,知道你不喜欢喝热牛奶,但是现在还是有些冷,要是有时间还是热热再喝,对身体好。”

“知道你不喜欢,所以没有给你准备苹果;我小时候是跟奶奶一起长大的,家里条件不好,每次我只有考试第一名,奶奶才会给我买一个苹果;所以,苹果一直都是我最喜欢最宝贵的水果,但是我忘记了,你不是我。”

“我给你包了三种馅儿的饺子,都是之前你比较喜欢的口味。”

第二张纸条是他衣服的摆放处。

梁枫看着密密麻麻的标注,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不得不承认,顾晓之会是一个很好的贤妻良母,但并不是他的。

他很清楚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做到为了她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

所以,他仅仅只是失落了一瞬;

当他接到朋友的邀请电话,他又满血复活。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梁枫几乎每天都会带女人回家,会同时跟好几个女人谈恋爱,甚至故意做一些小动作,引起女人的嫉妒心;

他喜欢平时温柔可人的女人们为了他争风吃醋;

他喝酒、泡吧、熬夜、跟女人玩暧昧,享受女人跟酒精带来的快乐;

没有顾晓之的日子,他每天过着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日子;

一开始,他身心满足;

渐渐的,他越来越发现心里空落落的,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打开冰箱,空空如也,再也没有顾晓之一早准备好的新鲜水果和蔬菜;

每次回家,屋子里永远都是各种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衣服扔得乱七八糟;

跟他过夜的女人,每一个都在床上说着动人的情话;

可是,当他提出:“能不能帮我煮碗面?”

女人看他的眼神,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是一种看傻子的眼神,就差没有明说:“不会吧?大家都是出来玩玩儿,你认真的?”

每每这个时候,他都会无比想念顾晓之;

想念她甜甜的笑,想念她哼着歌打扫卫生的样子,想念她满心满眼只有自己的样子,有她在,他的家永远都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屋子里永远都弥漫着鲜花跟阳光的味道;

冰箱里永远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和牛奶,他的衬衫永远都是干净整洁没有一丝褶皱.........

太多太多;

为什么以前那么嫌弃的顾晓之,现在在他心里会这么美好?

梁枫不知道,他打开顾晓之的手机,很想打过去,但他犹豫了;

一天,他跟公司同事出去吃饭;

聊的比较晚,有一个老大哥老婆管的严,期间给他打过好几个电话,其他几个同事都笑话他被老婆拿捏的死死的;

老大哥总是讪讪的,脸上露出既幸福又无奈的笑。

事后,他们不尽兴,约着一起去唱歌。

老大哥想去,但是接了一个电话就回去了;

在他身上,梁枫看见了自己曾经的影子,那个时候,顾晓之就是这样,在他应酬的时候,不停的给他打电话;

他们为了这个事情,吵过无数次架。

甚至,他还为此提过分手;

每次都是顾晓之低头认错,后来她不打电话了;

她变了;

在他应酬的时候,她会准备好醒酒汤,坐在客厅等着他回来,不管多晚,他都等。

顾晓之.......

顾晓之.......

顾晓之........

梁枫对她的思念达到了顶峰,他曾在一个月圆之夜对着月亮发誓,只要让他再遇见顾晓之,他一定不会让她走,否则就折寿十年。

或许是老天爷感受到他的诚心诚意,让他再一次遇见了顾晓之;

那是一个名叫邂逅的酒吧;

一个身着性感、烫着酒红色的大波浪,在舞台上跳着钢杆舞的女子吸引了他的注意;

因为她长得很像顾晓之;

不,不对;

不是很像,在女子回头的那一刻,他看清楚了,她就是顾晓之。

他根本不敢相信台上那个妩媚妖娆的女子会是那个他心心念念的顾晓之;

那个贤惠温柔的顾晓之。

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冲到台上,脱了自己的外套穿在她身上,拉着她跑了出去。

“你为什么要这样?”

梁枫几乎是嘶吼般的问出这句话。

顾晓之看着他歇斯底里的样子,觉得熟悉又陌生,一向在她面前冷静自持的梁枫,什么时候跟她一样发疯,嘶吼,没有一点风度。

她如同以前的他,静静的看着他,然后等他冷静下来;

“你不是喜欢这样性感妩媚的女人吗?”

顾晓之的眼神依旧温柔清澈,眉眼含笑。

“什么?”

梁枫不懂。

“我知道你喜欢性感妩媚有风情的姑娘,我想着等我成了这样的人,再回去找你,你就不会厌倦我了。”

听到她的解释,梁枫的心都化了。

他死死的抱住顾晓之,把头埋在她的颈窝,眼泪打湿她的肌肤,温热的触感让顾晓之有一瞬感觉到幸福;

她想,这一刻梁枫应该是爱她的。

“傻姑娘,我的傻姑娘,我爱你,我永远都爱你。”

“我怎么会厌倦你?”

“你走后,我才发现,我有多离不开你。”

................

听着梁枫的告白,顾晓之回抱着他,幸福的笑了。

路灯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来来往往的人,时不时会侧头看他们,但丝毫不影响此时的甜蜜。

顾晓之回来后;

梁枫的屋子再次充满阳光和鲜花的味道;

她不再强求他喝热牛奶,也不再勉强他一天吃一个苹果;

她会问他:“你喜欢吃什么?”

他说:“不知道,我们一起去超市看看。”

现在的梁枫很享受跟顾晓之在一起的时光,他会主动给她热牛奶,会给她削苹果,每天下班会陪着她去逛超市;

回家后,顾晓之做饭,他在一边打下手。

事后,两个人窝在一起看电视,聊天,说一天发生的事情;

周末,顾晓之喜欢窝在家里打扫卫生,整理衣物,每每这个时候,梁枫都会抱着吉他唱歌给她听。

他们有时候像热恋的情侣,有时候像相知多年的朋友.........

他们就像是天作之合,上天的缘分;

梁枫这么想着,也是这么沉醉着;

如此过了两个月,一个电话又勾起他心中的小火苗。

那天,他们吃完饭窝在沙发上看综艺;

梁枫的手机响了,是他在酒吧认识的姑娘,他们曾经有过几次露水情缘,虽然他们对彼此都没有什么感情,但是不得不承认,他们都爱着彼此的身体。

“我想你了。”

梁枫知道这句话的意思,这是他们的默契;

没有找到顾晓之之前,梁枫基本上每个月有三四天会在她的床上度过,有时候是她打电话想他,有时候是他打电话想她。

明显感觉男人的身体僵硬了一瞬,刚才女人那句娇滴滴的我想你,她也听到了;

但是,她并不生气;

她知道自己的男人有多招人,离开的那段时间,她也想过他的身边会有其他女人,但是现在她回来了;

她不会允许他的身边还有其他人;

不等梁枫做出任何反应,她拿过手机,挂了;

梁枫并不生气,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浮现着女子的身体,还有各种叫床声,心里痒痒的;

顾晓之是一个很好的老婆人选,不仅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而且还能赚钱。

只是........

梁枫跟顾晓之腻歪了几个月后,开始有些倦怠;

他不是倦怠顾晓之,而是倦怠这样的生活;

每天早睡早起,按部就班的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遇见同样的人,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儿;

没意思,太没意思了;

顾晓之不喜欢梁枫出去应酬,不喜欢他去唱歌,不喜欢他去酒吧看女人跳舞;

总之,顾晓之不喜欢梁枫花时间在其他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她喜欢跟梁枫窝在一起,看看书,聊聊天,哪怕是一句话都不说,就是简简单单的坐在一起,她都觉得比出去跟不三不四的人唱歌喝酒有意义。

梁枫不想失去顾晓之,所以每次看见她拒绝别人邀请的电话,他都是一笑了之。

可这样的生活是顾晓之喜欢的,并不是梁枫喜欢的;

他开始心不在焉,无故烦躁,再次提笔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他感觉自己很窒息,灵魂要枯萎........

但这次,他没有跟顾晓之提分手。

他选择了另一种温柔且残忍的方式;

每天配合顾晓之的各种要求,像一个麻木没有感情的机器;

顾晓之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两个月后,梁枫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朋友让他帮忙写个剧本,他想了很多天,脑子空空,没有一点思路。

看着自己快要归零的余额,他意识到或许真的该离开了;

于是,他收拾好行李,眷念不舍得跟顾晓之说:“我接了一个剧本,要出差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梁枫的态度她都能感觉到;

她也清楚这次出差不过是分手的一个借口,曾经她想着只要他在身边就好,至少他没有选择离开;

现在他要走,她已经没有力气去挽留;

所以,这次她只是含着眼泪,最后一次抱了他,“照顾好自己。”

她没有说早点回来,因为她清楚,这次离开他就不会再回来。

梁枫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很多年的城市,去了云南;

他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那个剧本,票房大卖,他也跟着火了一把。

接着就是络绎不绝的剧本邀约,他赚的盆满钵满。

每天流连在各种女人跟工作之间;

他感觉自己又活了。

他用赚来的钱跟着朋友做投资,期间认识了一个叫红姐的女人;

她生的很漂亮,是跟顾晓之不一样的漂亮;

她的美是那种勾人的美,有攻击性的美;

而顾晓之,她是温婉的美,小家碧玉的美,一看就是一个好老婆的人选,哪怕是在酒吧跳舞,也不会有人把她跟那些风尘女子相提并论。

因为红姐,他结识了很多人脉,投资了好几个项目都赚到了不少的钱。

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就滚到了一起。

红姐对他的皮囊和身体很满意,他们的合作也很合拍,不管是床上还是床下;

一起共事了四年,俩人一直都保持着这种关系。

期间,他还是会找其他女人,心里没有一点罪恶感。

因为他知道红姐也不可能只有他一个男人,甚至她跟介绍给自己的那些商人都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有次他刚跟一个女人开房出来,就亲眼看见,她跟自己的合作伙伴一起进酒店,俩人还没有进电梯就迫不及待地吻在一起;

梁枫觉得好笑,原来自己也只不过是别人的一个消遣对象。

所以,大家都是出来找乐子,又何必认真?

三十二岁那年,他回了一趟家;

遇见了自己的发小,一个跟他一样花心滥情的男人;

但是,此刻他却一手抱着孩子,一手牵着老婆出现在他面前;

这一幕的冲击力对他来说很大。

发小跟他说:“兄弟,找一个人结婚吧,被老婆孩子牵绊住的感觉真的很好。”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是亮的,嘴角总是忍不住的上扬。

找一个女人结婚?

梁枫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顾晓之;

今年的顾晓之是二十九岁,她曾经说过,要在三十岁之前找一个男人结婚生孩子;

当时,梁枫还笑话她:“生了孩子,你就没有自由了。”

但现在他迫不及待地想跟顾晓之生一个他们俩的孩子,然后用孩子把他们俩死死的捆绑在一起,永远都分不开;

他又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只是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她;

一天晚上,他用陌生的手机号,试着去拨顾晓之以前的手机号;

嘀——

嘀——

通了;

“喂——哪位?”

梁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居然没有换号,还是熟悉的声音;

他很想跟她说:“晓之,我是梁枫,我回来了,我们结婚吧,然后再生一个孩子,养条傻狗,我再也不走了。”

“妈妈——”

电话那头,一个甜甜的小孩声打破了他的幻想,破碎了他的美梦。

她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喂——”

“喂——”

电话那头,顾晓之问了好几声,都没有人说话,就挂了电话。

她抱着孩子坐在沙发上玩;

厨房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端着菜出来,从她手里抱过孩子,“你先去吃饭,我来陪她玩。”

那一夜,梁枫没有喝酒却醉了;

他抽了两包的烟,依旧感觉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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