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1月1日,长川科技(300604)公告收到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79号)。上海梁律师团队提示:2023年4月2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4年12月31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上述《决定书》显示:
1、公司2022年存在少量设备未向客户发货交付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和日常支出未及时履行置换事项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设立未经董事会审议。
3、销售内控管理不规范,未按照公司制度及时获取销售设备安装交付最终文件材料。
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赵某、孙某、唐某娟、邵某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