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银行业务乱象时有发生,可以说是屡禁不止!最近又发生了一起贷款“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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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文武
近期,四川程女士到银行查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被贷款”1200万元。她的征信报告显示,她曾于几年前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了2笔共计1200万元的贷款,贷款方和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公司,贷款资料显示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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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贷款”的程女士发微博称,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虽然征信报告显示贷款已还清,但程女士却表示蹊跷于她自己从没有向该银行申请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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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女士为了弄清楚情况,向银行申请调取贷款合同复印件后发现,合同上的签名和手印均与她本人不符合。程女士目前的诉求是,要求浦发银行配合查清事实真相,查处这两笔贷款的相关经办人及审批环节的违规行为。
这一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热议。而浦发银行则回应称,核实结果是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
7月28日,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信访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时称,经查询,他们已经收到了相关投诉件,银保监局一般会在15日内答复是否受理该投诉。
虽然贷款已经结清,但对受害人的程女士来说,查清银行工作人员及冒名签署的当事人是如何在银行的层层监管下发放巨额贷款?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贪污贿赂的行为更值得关注。
众所周知,存贷款利息差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据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99万亿元,同比增长8.91%。其中,六大国有银行的净利润合计逾1.1万亿元,相当于日赚31亿元。
在逐利的驱动下,银行违规操作放贷的现象时有发生。据媒体报道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银保监会以及下属的各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不含个人)开出的罚单数量超过500张,累计罚款金额超过2.8亿。这其中大部分被处罚的原因包含违规发放贷款行为。
程女士“被贷款”事件直接反映出涉事银行在贷款风控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调查审查不到位,银行工作人员失职甚至渎职嫌疑。
有法律人士分析表示,这一事件中程女士的所有签名和资料和指印均是他人伪造,而监管部门所要求的“三亲见”,即见到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亲子签名画押等硬性要求才可办理业务。其次就是质押问题值得考证。在整个放贷过程中,程女士并不知情且没有签字,何来质押?
这也就意味着监管要求的条件,在部分银行形同虚设,并没有按照业务规范来执行,这反映出涉事银行在风控管理、信贷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急需完善。银行违规放贷不仅涉及违反业务操作规范,已经是触犯了刑法。
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而从另一方面来看,盗用居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则更恶劣。违规放贷的当事银行,以及恶意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公司经办人的违规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
金融个人安全隐私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具有特殊性,与其他类别的信息相比,其与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等高度相关,一旦泄露对受害者的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很大威胁。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居民信息被恶意盗用,对受害人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安全感。近年来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呼吁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部门已推进有关法律工作。
这其中有代表性的是,2019年10月中国央行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试行办法》初稿下发到各家银行,征求意见,拟加大对违规采集和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的惩处力度。今年5月上旬,经济参考报报道,《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办法》酝酿出台,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将会正式对外发布。
在金融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尤其是关于个人金融信息和隐私信息的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这需要法律法规部门立法,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执行,严惩涉案银行和相关工作人员。银行金融机构严格规范专业操作,不断提升业务合规水平,堵住安全漏洞。
而更重要的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需要不断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加强个人金融安全隐私信息保护,及时关注个人金融信息的动态与安全,一旦发现要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正当权益。
共建安全的金融市场环境,消费者金融信息和隐私保护决不可缺席,也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