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藏黑老闷儿
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约定的期限,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定义上是双方双向选择,但在实际中很多大公司会按照1:3的比例使用试用期员工,然后在试用期内进行主动淘汰,留下优秀者,当然非常多的职场新人是不知道这些的,有可能还没等到你知道你的试用期就结束了,还有许多小企业利用试用期工资低的特点大量招聘员工,试用期一到又来了一批,所以在我们决定到公司工作的时候,要防止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主动的去获取相关信息,如果遇到了上述情况,要及时主动的离开而不要等到试用期结束。还有一种情况希望大家要注意,很多不规范的小公司试用期满是需要你自己申请转正的,如果你不申请可能企业一直让你试用下去,而且这种企业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流程,你转正就是领导一句话的事,正常情况安排人力资源部直接转正,这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只是象征性的走个手续。
所以,如果你的试用期满了没人管你转正的事可是需要你自己主动申请的哦,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讲,并没有完善的薪酬体系,在转正的时候你需要多多的主动争取更高的薪资,往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你的薪酬停留在你转正后的水平。
大多数公司设置试用期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劳动法的规定,它们必须遵守;二是为选择更加优秀的员工提供方便;三是节约公司的用人成本,试用期内工资是正常工资的80%,一些劳动密集型季节性较强的企业。因此大多数公司都会设试用期,特别是对中层以下人员。当然设置试用期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在用人方有很大主动选择权的同时对我们自己也是一个自由选择的机会,如果你觉得在这个公司工作与你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目标相关很大,你可以主动的在试用期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