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6月,内蒙古牙克石一起特大强奸、杀人案轰动全国。
十几个小时内,攻击27名民众惨遭犯罪分子屠戮,其中包括75岁的老人、2岁的襁褓婴儿,另有多名年轻女性惨遭轮奸。
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犯下如此重大罪行的罪犯,竟是一伙平均年龄没有成年的少年!
其中年纪最大的也不过十九岁!
向女青年施暴者,更有年仅15岁的初中学生!
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牙克石特大杀人案,还要从几名主要犯罪人员说起。
于洪杰,这场案件的主导者。
此人是牙克石本地人,但自小不学无术、游手好闲。
在牙克石本地,于洪杰是出了名的小混混,鲜有人敢招惹。
曾多次因为打架、斗殴、抢劫等罪名被公安机关拘留,可由于年纪太小,警方也只能予以管教和口头警告,无法对其实施法律惩罚。
1983年4月,于洪杰被安排到家乡的红旗沟农场工作。
本以为有一份营生在手,能够多少束缚一下这位不良少年,不料此人却在农场酿下一起特大惨案。
来到红旗沟农场之后,于洪杰的气就没顺过。
他不爱劳动,每天上工迟到,早上9点还躺在床上,因此没少受生产队队长批评,这愈发让他怀恨在心。
6月的一天,于洪杰再次因为喝酒耽误工作,受到队长批评。
一同挨批的,还有他另外两名狼狈为奸的同伙,也是杀人案的帮凶——韩立军、杨万春。
两人都是18岁刚成年的年纪,同样不是善类。
韩立军16岁那年,就因为盗窃罪、故意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杨万春也因偷窃,背上了3年有期徒刑。
三名问题青年汇聚到农场时,都是刚刚从公安机关那里被教育、关押释放不久。
来到生产队,臭味相投的三人开始了相互勾结、为非作歹。
他们在农场公然与人民和国家作对,屡屡挑拨生产队的关系,甚至抹黑党和政府,招致所有人的厌恶。
三人挨批后,纷纷悔恨在心,内心的犯罪欲望也再度蠢蠢欲动。
尤其是于洪杰,此人向来骄傲自大,每天将大丈夫来世间一趟,一定要干出点大事业才行之类的话挂在嘴边。
农场其他人以为他只是自吹自擂之言,没想到有一天于洪杰竟会真的铤而走险,犯下滔天大罪。
于洪杰三人心中恼怒不已,开始在牙克石拉帮结伙,四处找人喝酒。
他们首先找到了一个名为杜晓峰的临时工。
此人也曾在社会上混迹过一段时间,称得上是于洪杰的小弟,当时正在砖瓦厂工作。
几人一见面就开始喝酒骂人,结束后又直奔杨万春家里,继续喝酒。
从杨万春家里离开时,杨万春神神秘秘的从家里带出一个挎包,里面鼓鼓囊囊不知藏着什么东西。
接着,几人在牙克石镇上的一个商店门口,偶遇了初中生王守礼。
此人初中辍学,在一次街头互殴中和于洪杰认识,也算是熟人。
一帮人从上午喝道中午,又喝到下午。
两三点钟的时候,他们找到了此案年纪最小的案犯——年仅15岁的王玉生。
王玉生与几人是邻居,彼此相熟,被几人一喊就出来了。
接着,队伍里又汇入了包达山、李亮明、张光祖等人。
他们要么是街头混混,要么是游手好闲的闲散人员,即便有工作也有过这样那样的不良前科。
晚间,一行9人的队伍浩浩荡荡来到了农场6号宿舍,这里是韩立军住的地方。
韩立军很大方,从床底下掏出足足12斤白酒,以及大量的肉罐头招待朋友。
接着一帮人又把同农场的李东东叫醒,一起过来吃喝。
至此,牙克石特大杀人案的牵连人物全部到齐。
十个人在宿舍中酒过三巡,很快喝掉4斤白酒,几个年纪小的孩子很快喝不下去,想要离开。
于洪杰三人直接掏出刀子,逼迫他们继续喝。
就这样,这场持续了近一整天的酒会来到了晚上11点半。
所有人都喝的醉醺醺的,意识模糊。
突然间,沉默半天的韩立军站了起来,将匕首一把插在桌子上,狠厉的表示:“哥几个,晚上敢不敢干票大的,血染红旗沟?”
一场酒后冲动导致的特大杀人案,就此拉开序幕。
血染红旗沟韩立军说完,没有一个人理会他。
他急了,抄起匕首说:“我带着兄弟们一起!有什么好怕的!”
这时,尚有些意识又比较胆小的王玉生率先发话了:“这是犯法的事情,我不做。”
刚说完,韩立军一刀挥了过去,差点刺到王玉生。
险而又险的躲过这一刀,王玉生不敢说话了,忙点头表示跟着韩立军干。
接着,于洪杰接过匕首,站起来一个个的问在场所有人,要不要跟他们干。
场上几人除了王守礼、李东东外,都迫于于洪杰三人的淫威,被迫加入队伍。
其实这时候,大家还都不相信于洪杰真敢杀人,于是口头上敷衍着他。
可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于洪杰三人竟然真敢下死手。
于洪杰见王守礼和李东东宁死不从,就把两人绑到了柱子上。
接着,杨万春不知什么时候溜到了外面,回来时手里抱着一堆凶器,斧头、菜刀、凿子之类。
把武器一一分发给所有人,于洪杰一声令下:“血洗红旗沟,就从这一刻开始!”
说完,一帮人直奔最近的10号宿舍。
于洪杰发了狠,冲入10号宿舍后,对着里面的两名职工就是一顿乱砍。
二人都是过了而立之年的中年男子,都有家室和老小,可怜在睡梦中就被于洪杰乱刀砍死。
随后,于洪杰威胁所有人必须加入屠杀,其他人只好加入对两人的谋害。
匕首、菜刀、斧头,各种凶器纷纷落在他们头上、脖子上,瞬间没了呼吸。
紧接着,8人冲向8号宿舍,将里面的职工乱刀砍死。
不到一个小时时间,农场中的所有男职工16人全部遇难。
就连农场车夫一家,也没有躲过一劫。
车夫一家共计6口人,包括一位75岁的老爷子、一名2岁的婴儿,全部遇害。
午夜1点左右,于洪杰一伙完成对红旗沟的血洗,除了因为生病外出的队长外,整个农场只剩下17名女知青还活着。
杀红眼的歹徒们,自然不会放过这群年轻的姑娘。
他们踢开女宿舍大门,将所有人驱赶到地窖中关押起来。
接着,团伙出现了分歧。
有人撬开农场的保险库、金柜,准备第二天一走了之、逃之夭夭。
但于洪杰和韩立军认为大事已成,准备把整个农场炸掉,成就自己的“赫赫威名”。
凌晨5点左右,几人先是回到6号宿舍继续吃喝一番,并杀害了始终不愿同流合污的李东东。
至于王守礼,眼看好友被杀,也只能被迫加入行凶队伍。
接着,于洪杰名人把农场储存的4箱硝酸铵炸药搬出来,杨万春负责给他们接上雷管、导火索,这些东西一直藏在他从家里带出来的挎包中。
很快,天色放亮。
红旗沟农场来了几名放牧员和社员,他们自然也没能逃过于洪杰一伙的屠戮。
至下午一点钟的时候,于洪杰三人眼看时间不早,开始讨论如何处理生下的女青年们。
韩立军表示,把跟他们有过节的杀掉,其他的放了。
杨万春则表示,反正已经死路一条,不如把事情做绝,一个不留。
于洪杰思考了半天,决定先把几个关系好的交出去,把事情跟她们说一说。
于是三人各自喊了两三个女知青出去,不料在这场命案的最后关头,几人纷纷动了邪念。
滔天大罪,落入法网于洪杰把叫做吴秀丽的女青年喊了出来,给她讲了一伙人的犯案经过,吴秀丽痛哭流涕,因为自己的父亲已经死于这伙人之手。
她跪在地下恳求于洪杰,见自己父亲的遗体一面,于洪杰同意了。
可就在两人去寻找遗体时,杨万春几人贼心大发,开始对女青年们动手动脚。
杨万春表示:“反正我们也没有活路了,大家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说完,直接扑向长相白净的一名女青年,其余几人见状,也彻底被欲望冲昏头脑,将魔爪伸向女青年们。
在场除了三名女青年因为例假躲过一劫外,其他人全部惨遭强奸。
于洪杰回来后,发现女青年们已经被糟蹋,立刻大怒。
他怒斥道:“你们简直是畜生,居然做这等可耻的行为!你们这是在败坏我的名声!”
愤怒的于洪杰,要杀掉所有人,吓得众人落荒而逃。
最有心计的杨万春看准时机,趁着于洪杰在打骂其他人,一个转身离开宿舍,离开了红旗沟。
此时,宿舍中还剩下于洪杰等四名凶犯,其余人员要么在准备炸毁农场一事,要么已经偷偷离去。
很快,王守礼也趁着屋内一团糟,溜了出去。
眼下这情况,超出了于洪杰的掌控范围。
他望着女青年们赤身裸体的样子,不知如何是好,可很快他内心的邪恶欲望也占领了脑海。
于洪杰挑选了一名叫做王小凤的女青年,对他说道:“那群畜生强奸了你,你受委屈了,你去隔壁吧。”
说完又看向宿舍内其他人,暴躁的说道:“那群畜生糟蹋了你们,这件事说出去我脱不开关系。”
说完,于洪杰把从农场保卫人员手中抢来的手枪,交给了帮凶李亮明,要他杀死所有人。
李亮明哆嗦着手连开几枪,杀了几人,剩下的人纷纷躲到床底下。
于洪杰看的不耐烦,抢过手枪直接钻到床底下,几枪结果了所有人。
接着,自己去了隔壁宿舍。
于洪杰一进门,连门都来不及关,就开始扒拉自己的衣服。
王小凤见状就明白即将发生什么,为了不被杀掉,她只能顺从对方的暴行。
于洪杰强奸完王小凤,时间已经来到下午3点。
此时,案犯中只剩下于洪杰和韩立军还没离开。
二人一商量,把王小凤和剩余几名女青年放走。
至于他们二人,准备实施一开始的爆炸计划。
于洪杰二人来到宿舍中,将准备好的汽油桶推翻,并连接上炸药和导火索。
可就在这时,韩立军一个不留神,将手中的香烟甩到了汽油上,并引爆了4箱炸药。
距离最近的韩立军,当场灰飞烟灭。
于洪杰站在远处,但也被滚滚烈焰烧的险些丧命。
直到这时,吴秀丽、王小凤等人才意识到,她们解脱了。
她们疯狂的在草原上狂奔,极度的恐慌和精神崩溃,让她们险些失去理智。
下午4点钟,死里逃生的几人将红旗沟发生的一起,通报给了警察局。
至此,外界才获悉这一场惊天杀人案。
大批警务人员立即奔赴现场。
于洪杰险些死于爆炸,没能逃离现场,被警察当场逮捕。
下午4点50分,王守礼、李亮明在家中落网。
半小时后,想要坐火车离开牙克石的包达山几人也被抓住。
至于先走一步的杨万春,和王玉生、杜晓峰一起,早早逃到了河北一带,躲藏在一家远方亲戚中。
不过,他们的行踪没能逃过警方的眼线。
河北公安当局很快找上门来,并在麦田中将杜、王二人捕获。
杨万春再次逃脱,一路逃窜至几十公里外的一个小村落。
他的体力到了极点,只能冒险向一个小卖部求助,这引起了老板的警觉,对方悄悄给公安局打了电话。
当晚,杨万春落网。
至此,牙克石特大杀人团伙全部落网。
考虑到此事的严重性与恶劣性,呼市法院秉持着从重从快的原则,立即派出审判人员对此案进行取证调查。
从案件进入审讯程序到宣判,仅仅花了3天时间。
最终,于洪杰、杨万春两名祸首被处以死刑。
其他人虽然同样罪大恶极,但因为普遍不满十八岁,最终被处以无期、有期徒刑不等。
结语牙克石特大杀人案发生后,一度让当地人惊恐不已,甚至晚上都不敢出门。
谁能想到,一帮十几岁的孩子,居然连杀27人!
连孩子和老人都不放过。
好在天网恢恢,身为案件主导人的于洪杰三人全部落网,并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参考资料
[1]内蒙古“6·16”案罪犯被处死刑[J].人民司法,1983,(10):15-16.DOI:10.19684/j.cnki.1002-4603.1983.10.004.
[2]1983:内蒙古牙克石惊天大案.四川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