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远,男子母亲颅脑损伤死亡,死后被医生摘取器官,男子以非法摘取器官为由,索要46万补偿,收到钱后医生还是被捕,遂告男子敲诈勒索,警方不予立案。5年后,男子酒驾拒不缴纳罚款,警方旧事重提,对敲诈勒索重新立案!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事情还要从5年前说起,石勇是蚌埠怀远人,父母除了他这个亲生儿子,还有一个继子石强,虽说两个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但血缘关系十分重要,父母还是难免有所偏心。
石强自然对此有所不满,认为李娟偏向亲生儿子,2018年2月,一家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石强感觉十分委屈,一怒之下竟然拿起斧头,砍伤继母李娟和石勇一家三口。
凶案发生后,4人相继被送往医院,石勇一家并无大碍,可李娟伤势却很重,直接住进怀远县人民医院ICU病房,连续昏迷5天后,终因不治身亡。
病历资料显示,2018年2月15日凌晨3时许,李娟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颅脑损伤,一家人陷入无限悲痛中,可万万没想到,之后发生的事情更加离奇。
时任该医院ICU主任的杨江,以可以获取补偿为由,征得李娟丈夫和女儿同意,决定对李娟进行器官捐献,一番勾兑后,他将患者基本信息告诉黄强。
黄强又联系上其他人寻找受体,确定有需求的患者信息后,此后又有多人参与其中,最终,在一辆私自改装的救护车上,两名医生对李娟实施肝脏和双肾摘取手术。
器官摘取后,专门用特制保温箱保存,并由专人连夜乘高铁送往北京医院,一切看起来严丝合缝,相关利益链上的众人,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因此事获利颇丰。
石勇不久后伤愈出院,得知此事以后,他觉得背后必有猫腻,通过上网搜索资料,他得知死者捐献器官,需要有十分严格的手续,还要征得所有近亲属同意。
可母亲李娟的器官捐献,仅得到配偶和女儿同意,没有询问他这个儿子的意见,石勇觉得程序不对,于是找到杨江讨说法,要求他给予自己赔偿。
据杨江描述,石勇一开始索要200万赔偿,还威胁他如果不给钱,就将村里挖机全部开到医院门口,将此事彻底闹大,这让杨江十分害怕。
此外,杨江还称,石勇反复向他要钱,否则就上访控告,杨江迫于无奈只得就范,双方经讨价还价,杨江最终交付给石勇46万,这是他东拼西凑的钱,石勇收到钱后,为他出具一张借据。
可由于石勇之前已上访控告,此事被相关部门得知,经过调查,关于器官捐献一事,当地红十字会并未参与,且没有通过正常渠道进行。
2019年,当地警方将杨江、黄强等人带走调查,这一查牵扯出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杨江等6人均牵涉其中,包括4名医生。
经调查,这伙人已经不是初犯,在此之前,已经连续10次摘取人体器官,很显然这种行为违法,根据刑法第302条,故意毁坏尸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0年7月,黄强等6人因故意毁坏尸体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判决做出后,涉案双方都有所不满,由于价钱没谈拢,石勇继续控告,称杨江等人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杨江等人一直坚称无罪,并反告石勇敲诈勒索。
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石勇一次得到46万,若认定为敲诈勒索,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基本刑就是10年以上,2021年当地警方对此展开调查,双方口供截然相反。
石勇表示自己得到的钱,是杨江主动“赔偿”自己,为的是让自己不要再去控告上诉;杨江却坚持称,石勇是借势要钱、贪得无厌,46万完全是出于恐惧而给。
实际上,关于合理维权和敲诈勒索,中间有十分微妙的界限,警方调查后,最终认为此案证据尚不充分,故对石勇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刑事没取得效果,杨江继续和石勇打官司,他认为这46万,属于石勇的不当得利,自己并没有赔偿他46万的义务,这场官司旷日持久,最终于2022年6月落幕。
由于杨江给付石勇46万,是为寻求私了,此种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不属于不当得利之债,当地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杨江事实上已无法取回46万。
2023年4月,石勇醉驾被捕,判刑的同时一并处以罚金,但石勇明明有钱,却拒绝缴纳罚金,警方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石勇刑事拘留。
5月15日,警方决定,对石勇涉嫌敲诈勒索一案重新立案,当地相关人员表示,将会为石勇聘请律师辩护,你认为石勇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