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行业“生死劫”:新规发小贷猝

董希水 2025-01-20 20:40:34

潘晓俊(金融从业者)

现在小额贷款公司在干的生意,新规出来几乎要给干完,顺便把过桥垫资的路堵死了,超级借款人的过桥贷款模式给纳入非法放贷后,小贷的通道也给严禁了。

高利贷不能干、通道业务给堵、牌照不能出借了,在这个世道,真的让小贷和如狼似虎的银行比放贷?这不是扯淡么,这块牌照基本上是废了。1月12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湖南、江西、福建、重庆、湖北等多地均已发布清退、注销地方小贷、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公告。其中,仅湖南一地就公示了82家拟清退的“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1月17日,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24年8月23日出意见征求稿到25年1月17日的100多个工作日,这次是超高效的办法“转正”,《办法》共7章、60条中出现了32次“不得”字眼,更是把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写在了办法通告的突出位置,是典型的行业规范治理发文。

新规简析

可以看出,此次新规和之前的意见征求稿基本类似,核心还是以下的监管禁令:

一是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核心是增加规定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上限(其中单户用于消费的20万元,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1000万元);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要求不得使用合作机构的预存保证金等资金放贷,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开展联合贷款,不得向无放贷资质的机构转让信贷资产。

二是强化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核心是明确资产风险分类要求,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将逾期90天及以上的贷款划分为不良贷款。

三是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核心是强化违法和不正当行为的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小额贷款公司捆绑销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将贷款列为支付结算的默认选项、诱导过度负债和多头借贷、以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催收等。

四是稳妥推进行业“减量增质”。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授权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依法取消其业务资质。

最后,直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跨地市展业的条件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

征求意见稿主要差异

此次新规和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差异是在业务范围中,原征求意见稿中有“与贷款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而正式的办法中把这条直接删除了,且征求意见稿中第19条中介服务的补充也被直接删除,看来小贷公司转型中介服务的这条路,监管最终也是没有给。

此外还有强调用途管理的主要区别,小贷相比信托和银行原先最大的优势就是灵活,但是新的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和借款人违反约定使用贷款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且明显比征求意见稿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实际需求、收入水平、资产状况、总体负债等情况进行审查”严厉很多。

新规一出,网上很多解析暂行办法具体要求的,但是抛开背景看文件并不能看到全貌。监管的核心意图还是避免系统性风险产生。此次新规针对小贷几乎条条致命,刀刀要害。对于大部分小贷公司来说,可能真是。

新规出,小贷猝。(本文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头条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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