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江苏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开门杀致人死亡”的交通案件,被告人吴某(女)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事件的原委是这样子:
2022年8月19日早上,在如东县开店的女子吴某驾驶白色SUV去店里,将车停在自家店铺前的停车泊位上。吴某准备下车时,未留意观察车后的情况,就径直打开左侧驾驶室的车门,遇被害人桑某驾驶二轮电瓶车从后方驶来,发生了碰撞事故,致桑某受伤倒地后于当日死亡。如东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小编认为:
法院的判罚显然太轻了,
而且当地道路停车泊位设计也存在致命缺陷!
1、判罚奇轻!一条鲜活的生命只因司机开车门没有留意瞬间凋零却只领刑9个月一条宝贵的生命,肇事司机却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仅仅判刑九个月,而且还没有承担相应的连带民事赔偿的责任,这种判罚,明显过轻。不但死者家属难以接受,就连社会公众都无法认可!
要知道,这起令人痛心的伤亡事故虽然发生在道路交通上,但似乎并不应该归罪为“交通肇事罪”,而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白色SUV女司机吴某的刑事责任(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似乎更为贴切妥当,这样也能给社会一些警示和震慑。
2、当地道路停车泊位划线设计存在明显缺陷,有着重大的安全隐患既然要在道路边画设固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那么在车头沿道路正向前进的方向的左侧,就应大幅度缩减与路边沿的间距(只需容单个行人通过的距离便足矣)。
而不是如下动图所展示的那样画在道路中央,预留了过于宽敞开阔的位置,不但两轮电动车,甚至连三轮、四轮电动车都可以嗖嗖地通过,这个安全隐患就太大了,堪称“马路杀手”,足以令人头皮发麻、胆战心惊、后怕不已的。
所以,我以为,普通骑电动车的市民行人被“开门杀”撞伤致残致死,当地的市政规划及交管部门都难辞其咎,应该承担相应的致残死亡赔偿责任。
3、“安全开门区”做法值得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在“安全开门区”的划线之内,禁止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闯入,具有强大的警示和警戒效果作用,这样也可以将“开门杀”的事故率彻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