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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撬锁开灯引来恶评如潮。
好在当地反应还算迅速,2月7日发出了致歉信。
可惜,网友并不买账。
不买账是对的。
因为致歉信不走心,只有文字,没有诚意。
为啥说“不走心”呢?
致歉信有3个明显问题,充分暴露了他们认知和沟通水平的低下。

撬锁的直接受害人,是被撬锁的商户。既然事件已成公共事件,就该公开向当事人道歉(私下道歉也要有)。
所以,致歉信应首先向受害人致歉,然后再向社会致歉。
但致歉信中直接忽略了受害人,把受害人当回事了吗?
而向社会道歉,不过是迫于舆论压力的无奈之举。
试想:
您若是直接受害人,公开致歉信中对您只字不提,你接受吗?
这些政府工作人员的眼中,有受害人吗?
这样的致歉,有诚意吗?

犯错如生病。
纠错如治病。
要想彻底纠错,必须找准病根。
撬锁开灯事件的发生,绝不仅仅是因为“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真正的原因,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无视公民权利、权力至上、政绩至上的观念作祟。
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观念,必须迅速彻底纠正。
否则,类似闹剧大概率会不断重演。
而且,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事件中不存在误会,如果有,也是政府工作不当导致的误导,加上某些政府工作人员有意无意的曲解,最终才制造了这场直接损失不大但恶劣影响深远的违法闹剧。
若按致歉信中的原因分析,当地有关部门今后的工作,大概率难有改进。
无论是该街道没有认识到问题根源,还是故意隔靴搔痒避重就轻,都非常可怕。
无法无天的人,怎么可以继续在政府工作?
现在看来,这个街道治不了自己的病,只能交给上级。
03处理意见有问题对公共事件,沟通必须充分。这件事绝不能简单地道歉了之,必须有严格依法依纪依规的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中,至少包含4个方面:
一是对领导的责任追究。
有关领导必须担责,接受应有的处罚。
二是对当事人的责任追究。
那几个无法无天的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法依纪依规追责。
三是对受害人的善后措施。
比如是否登门致歉、如何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后期如何优化服务等。
四是今后如何确保依法行政。
这点非常关键。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让商户和市场有信心。
要做到依法行政,强烈的法制观念、规范的工作流程、严格的监督机制都应当有。

只有上述内容完整、语言朴实、感情真挚、认识深刻、措施得力的致歉信,才可能赢得谅解。
可惜上述几方面内容在致歉信中几乎都没看到,网友怎能买账?受害人怎能接受?
当地有关部门不妨向胖东来好好学习下,以此事为契机,用心深刻反思,重新认识怎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更好的行动赢得谅解,唤回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