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薛律师,被凶手残忍枪杀,令人非常悲痛!这么年轻的律师,刚刚才买婚房,竟然惨遭不幸,让人扼腕。对于这位杀害同行的凶手,所有的律师都在谴责。那么律师会为这位杀害同行的凶手辩护吗?
说实话,唇亡齿寒,如果是基于个人好恶,可能没有律师会愿意为这位凶手辩护。但是基于对法律的信仰,基于对自己职业的尊重,律师会为这位凶手辩护。
个别网友对律师存在误解,可能会觉得:为了钱,为凶手辩护的律师连灵魂都出卖了,致杀害自己同行的情况于不顾。其实就算当事人家属没钱请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律师的,法院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律师不是没有善恶观,而是律师的职业特殊性,需要为每个人包括所谓坏人,在自己合法权利被侵犯或者无法得到保障时,帮助其获得申辩的权利。我相信为凶手雷某辩护的律师一方面心会很痛,一方面对职业的尊重,对司法的尊重,会竭尽全力去帮助雷某获得公正的审判。
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获得公正审判,这样的司法才充满正义,才能得到人们的尊重。就像二战时期的法西斯战犯,可谓是恶贯满盈,但是他们都获得了律师的辩护,从而获得了真正公正的审判,让远东法庭的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那你会觉得参与辩护的律师不会尽责,因为是指定辩护,因为是他是杀害同行的凶手。你又错了,即便律师和这位犯罪嫌疑人有家仇国恨,在成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后,他的眼中就没有坏人、仇人,而只是把他当做一位人,一位需要站在法庭上需要获得公正审判的人。
有网友说:看了视频,凶手很残暴,当着被害人女朋友的面,一枪打死被害人。然后拿着枪抢劫宝马车逃走。这样的坏人有什么可辩护的,直接枪毙拉倒。
但是假设这个事件背后,隐藏着两人不为人知的矛盾。这些细节如果公安和检察院忽视了,如果没有律师辩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就得不到保障。打个比方,老王冲进家中砍死自己的嫂子,还割下头颅,又顺手砍死隔壁的大妈,再跑到酒楼里杀死当地富豪。是不是很残暴,是不是恶贯满盈,你觉得老王这样的坏人还需要律师辩护吗?拉出去枪毙拉倒。
但是我告诉你这个老王如果是武松呢?你是不是感觉不一样了,武松正如前文所言杀了潘金莲、王婆、西门庆。是不是应该请个律师帮助武松辩护,因为你有上帝视角,你知道武松为什么要杀人,法不容赦,但情有可原。
当然我不是说本案有什么别的隐情,我只想说任何人没有得到公正审判,都不能定罪,而公正审判的一个关键就是获得律师的辩护。公安、检察官、法官都是人,是人就总有犯错误的时候,比如公安会不会搞错了核心证据,检察官会不会弄错了罪名,法院会不会将轻罪重判,那么就需要有另一种力量去防止错误的发生
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不能认定任何人是有罪的。哪怕千夫所指的人,也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只有你被冤枉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原来有位律师是多么重要,否则很难有这种同理心。
比如著名的呼格吉勒图冤杀案中,呼格吉勒图被刑讯逼供后,草率地被认定为杀人凶手,而最核心的证据凶手的精斑,这一关键物证却未做DNA鉴定。如果那时他获得了一位称职律师的辩护,就不会被冤死,更不会因为十年后真正凶手赵志红落网,才能以洗脱冤情。但是人已经死了,再也不能复生了。
律师不是为坏人辩护,而是为了正义辩护,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辩护。让每一个人包括所谓坏人都得到公正审判,让司法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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