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返岗务工,这些“坑”千万别踩

湘潭在线 2025-02-18 09:29:39

全媒体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张咏晴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不少人踏上外出务工的旅程。为让大家新年工作顺利,返岗路上少“踩坑”,我市法院发布了节后务工须注意的法律风险和典型案例,为务工人员送上维权“护身符” 和“避坑”指南。

没签合同维权难

李先生去年应聘到一家酒店做厨师,但双方仅口头约定了工资,结果到年底他只拿到了部分工资,还剩7000元工资未拿到。因为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而李先生出于信任没有要求饭店老板出具欠条,或者保留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作为证据,导致自己维权困难。

法官说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大家在找工作时,一定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工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得到明确约定。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合同,避免用人单位在后续过程中“做手脚”。

黑中介要警惕

王先生一直没找到合心意的工作,于是联系上一家中介所求职,为此他交了800元中介费和1000元培训费。后中介所介绍王先生进了一家工厂,王先生发现工厂实际情况与中介描述不符,想要回钱却遭拒绝。

法官说法:一些不法中介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然后提供虚假信息或劣质岗位。大家在选择中介机构时,一定要查看其是否具备市场管理部门和劳动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同时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维权有时限,诉裁要及时

2021年至2022年,刘女士一直在某私企工作,期间经常被公司扣发工资。她离职后,一直未申请劳动仲裁,现在想要维权,但因为自己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劳动仲裁,目前已经超出受理时限,难以维权。

法官说法: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在外务工过程中,如果遇到欠薪、工伤等问题,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了解、记住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的申请时限和流程,避免因错过时限而丧失维权机会。

此外,法官提醒需警惕五大骗局。一是警惕中介招工诈骗,一些非法中介,看准求职者快速入职心理,在收到高额中介费后不履行合同。又或者与非法公司合伙诈骗,然后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再以各种理由拒绝求职者上岗或中途辞退。二是警惕网络招聘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待遇条件诱人的用工和兼职公告,要求应聘者缴纳一定押金,再做安排。三是警惕电信网络信息招工诈骗。不法分子群发短信、微信等,诱骗求职者上钩,继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四是警惕推荐诈骗。诈骗分子吹嘘自己“关系硬”,可以帮助求职者找到心仪的工作,但需要一定的“疏通费”。五是警惕外地上岗诈骗。对一些外地企业或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轻信口头许诺,警惕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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