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奶!没有户口本的婚,你敢结吗

格十三 2024-10-15 08:58:57

文 | 十三姐

大半夜悄咪咪发的新闻,一般都不是好事是大事,比如媒体半夜说《婚姻登记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注意啊,这不是什么所谓“新规”“新政”,人家叫“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就是让你发表你的意见,但没说一定听你的。

既然征求意见,作为热心群众,我就回复下我的意见,没有对错,畅所欲言,对吧?

我的意见是:随便,户口本爱用不用,反正我已经结婚了。

不过我建议取消离婚冷静期,因为我还没离过婚。

这种事,你问一百个人,会有一百零一个意见,每个人的角度不同,立场不同,认知不同,理解力也不同,得不出什么统一意见,所以差不多得了,最后上面自己看着办就行。

但是不管这个条例实施不实施,我还是想借此说说作为一个过来人对结婚和离婚程序的个人想法。

我认为真没必要搞那么复杂,改来改去。从古至今,不管政策怎么变,怎么进步或退步,想结婚的人都不会不结,不想结婚的人也不会突然就想结了。

有人说这个改革是为了刺激结婚率。

我都给听笑了,你问问身边那些不想结婚的年轻人,他们不结婚是因为拿不到户口本吗。

再问问那些想结婚的年轻人,会因为嫌回家找爹妈拿个户口本太麻烦而不结了吗。

户口本不是结婚的阻碍,结婚的阻碍是结婚本身。

还有人说这个改革是为了给群众提供方便。

请教一下,方便了谁?

首先,这个征求意见稿里面内容很多,我们仅针对大家最关心的“结婚不需要户口本”这一项来讨论,而且仅讨论大家比较侧重的“背着父母偷偷把婚结了”这种论调。

“婚姻自由”和“父母把关”,哪一个更重要?

过来人明确告诉你:自由诚可贵,父母把关更重要。

就算你不需要父母把关,或者你父母根本不稀罕把关,那至少也需要父母不反对。

这是决定婚后生活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

一段崇尚所谓“自由”,而背弃双方父母意见的婚姻,大多没有好结果,或连好过程都没有。

那么再来看,如果父母不同意,孩子却可以不用户口本就到处结婚,那到底方便了谁?

是方便了失散多年的兄妹在父母反对下也能登记结婚吗。

对于“户口本的原罪”,有两种可能性:1. 父母不同意,不给户口本,导致结不了婚。2. 父母同意,但拿户口本太麻烦,导致结不了婚。

所谓“便利”,其死只对第二种可能性。

但完全没考虑第一种家庭的感受啊。可是,你能说第一种可能性不存在吗?父母不同意是不是一种人权呢,它是不是也可能有合理性呢。比如我爸跟我形容我前男友:“我一看他就不像好东西”,这种“老人言”有时候它还真就是防吃亏上当的,明白吧。

也就是说,这个政策一旦实施,靠的就是牺牲这第一种家庭和谐以及双方家庭的某种利益,来保全第二种情况下的所谓“便利”。

而那种“便利”,其实就算你不给,人家也能自己搞定。

好的政策是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你知道哪一种属于多数?有调查吗,有数据吗,有就拿出来展示,没有也用不着网上征求意见了。

在“父母不同意而不给户口本”的情况下,万一实施这一政策,后果也有两种:1. 有情人终成眷属,并跟双方原生家庭决裂;2. 双方冲动结婚,没过几天后悔莫及,又要闹离婚。

俗话说便宜没好货,结婚证才9块钱,以前好歹还有个户口本的含金量,虽然便宜但难度系数不太低,以后如果连这个都没有了,9块钱也贬值了,能是什么好货。

现实和小说不一样,离婚率这么高也不是幻境,冲动结婚带来的后果就是积极离婚。

所以,结婚不用户口本,能不能提高结婚率我不确定,但我觉得能提高离婚率。

结婚门槛没了。

不但门槛没了,甚至恨不得直接挖个滑梯让你呲溜一下掉进去,毫无犹豫时间,一滑一个不吱声。

在我看来,如果结婚可以不用户口本,就相当于父母对子女婚姻有可能零参与。

从道义和人性上来说,成年人的婚姻并不需要父母参与;但是从社会现实和当下人口素质来说,父母零参与对婚姻健康有序发展不利。

不论男女,当遇人不淑,被骗,被坑,甚至被害,这样的事不少见,如果结婚门槛过低,毫无设限,甚至连父母都不需要知道。

可能全世界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在跟另一个人结婚......

很难说对方不会是专门来坑蒙拐骗你的。

说句不好听的,有时候父母不给户口本是有道理的。

在这种关键时刻,不能先预设父母是不讲道理的老古董和粗暴干涉的自私鬼,要相信父母的阅历、眼光、第六感,在婚姻这件事上非常管用。

但是但沉浸在爱河里的年轻人不会懂这些。

现在结婚要户口本至少可以让父母参与,两个人的结婚没那么草率,父母会帮着教育子女,审视双方的感情,考察对方的家庭,迷茫的时候醍醐灌顶,需要时还能帮着撮合,总是有作用的。

结婚这件事,只有当事人双方做主是ok的,但并不能只有当事人双方知道,那样是不安全的。

西方一些国家,在政府网站上发送结婚申请后,要求在90天内必须公开举办婚礼或仪式,是公开哦。为啥呢?因为必须要昭告天下。

这叫区块链原理,你建立一段新的法定关系,让越多的人知道越好,因为这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公开监督,更是一张铺开的证据网,有利于维护双方各自的权益。

所以如果把取消户口本看作是“不用惊动任何人就能悄悄结婚”,那可就太幼稚了,太给自己制造隐患了。

不但不能悄无声息,最好还要大张旗鼓,我一点都不鼓励无户口本结婚登记,就算不用,也需要提供其他背书,比如写个公开文书,双方签字,父母签字,居委会签字,双方领导签字,再找十个以上证明人签字,让全世界都做个见证。

反倒是离婚,我认为应该啥都不要,只要一方提出就可以办。

《征求意见稿》里还说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提出撤销,就可以直接撤销。

好家伙,合着提出离婚的那个人不是人,TA的想法完全不用考虑,TA来民政局纯粹是为了体验生活的?

什么时候应该保护,什么时候应该便利,这个好像压根分不清啊。

而我只看到了“结婚容易,离婚难”,相当于是既没保护,也没便利。

该保护的时候,给不该保护的人提供便利;该给便利的时候,又去保护不该保护的人。

我认为最优的状态应该是“结婚难,离婚容易”。

只有结婚难,难于上青天,大家才会珍惜婚姻,谨慎结婚,尊重情感。

只有离婚容易,大家才敢放心结个婚试试,而且就因为离婚容易,反而不会那么轻易离婚,因为一不小心就离了,覆水难收,再想复婚太难太费劲太没面子,所以反而谨慎了。

另外,让人家轻松离婚,也方便大家二婚,既不耽误结婚率,说不定还提高了生育率。

如果把户口本这个“结婚的最后一道门槛”也去掉,我的意见是:没问题,把离婚的门槛一起坎掉就行,公平合理,要自由就两头都自由,要便利就两头便利。

离婚能离得省心,结婚才能结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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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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