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办理退休的最基本条件有两个,一是达到退休年龄,二是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但是有些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年,却也能办理退休,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时间不算早,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各地才逐步建立养老保险缴费制度,而在制度建立之前,所有的职工都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
为了确保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的利益,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也就是制度建立前有连续工龄的人员,虽然实际上没有缴费,但是国家视同他们已经交了,也就可以将这些年的工作年限纳入缴费年限,那么达到退休年龄以后,自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但是,并不是所有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的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也是比较复杂的,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固定职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统筹之前,按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时间。
二、部队复转军人在部队服役的时间。
三、“文革”期间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
四、企业职工在按国家规定暂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人虽然符合条件,但是也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比如《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被判刑劳教人员视同缴费年限问题的批复》就规定:对……服刑或劳教人员……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被判刑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就清零了。
二、部分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正常情况下,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是不允许补缴的,所以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那么只能继续缴费,直到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才能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不过,对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如果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那么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就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了。
同时,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允许补缴的。在达到60周岁的时候,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达到15年,同时一些地方还允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对以前年度的个人缴费,自主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进行补缴,那么退休了以后的养老金就会更高一些。
综上所述,在我国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年正常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但是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如果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那么也可以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同时,对于社保法之前参保的人员,如果延长缴费5年后仍达不到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欠缺年限,之后直接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