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秋霞
作者:胥爱明
编者按:文章标题的“无家可归”,加了引号。这位老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无家可归。2003年,家被拆,租住房子20年,面积70平,和老伴儿子、孙子共居一室。
我很少用情绪化的表达。但今日用“怒评”一词,是因为真的愤怒了。二十年了,还有和邓秋霞一样的几十户老百姓没有得到合理安置。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已经奔走了二十年。有关部门回应作者时称“正在处理”。你们“正在处理”已经二十年了,还要“正在处理”多久才能真正处理?不知道当地的相关部门,在重温“执政为民”时,有人会脸红不?
一场就高不就低的项目落地2003年,海螺水泥落广东英德市埠镇龙尾山,占地约七千亩,其中耕地约三千亩,基本农田保护区约180亩,涉及七个自然村。英德市人民政府2003年3月12日发布的《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用龙尾山区域土地的通告》(英府【2003】5号),“因建设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征用望埠镇罗塘、沙君塘、鹅公塘、深塘等村的集体土地。”文件确定了征地范围和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和其他一切临时设施的原貌,不得抢种农作物、抢放鱼苗或抢建构筑物和建筑物”。
同年4月9日,英德市人民政府发布《英德龙尾山区域海螺集团建设项目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通告》(英府[2003]20号),《通告》约定土地补偿方面:水田5100元/亩,旱地4000元/亩,荒地200元/亩;房屋方面:楼房最高补偿460元/平方,最低泥砖木瓦结构150元/平方。
据刊载在水泥人网的一篇文章,海螺水泥内部员工举报信中,涉及到英德海螺当年落地的情况。
对于龙尾山项目,当时天山水泥也有意,报价2亿,海螺水泥6千万(含拆迁安置等费用)。报价2亿的出局,报价6千万的取得该项目。理由极其荒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天山水泥系民企。2亿不要,要6千万,就不是国有资产流失?还是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秘密?
奔走维权二十年:“执政为民”成了一句空口号随着项目落地,在项目区内的老百姓面临着拆迁的问题。因没有提前规划、建设拆迁安置住房,拆迁补偿无法履盖村民的重新置业。拆迁遭到村民的抵制。在整个项目拆迁过程中,有六次大规模的暴力事件。有多名村民被刑事处罚,还有一村民吴子强烧伤,在送到粤北医院后因伤重死亡,被称为:“7.31事件”。其它的暴力事件就不赘述,已经发生的事已经成了无法抹去的历史。虽可能不记载,但却被记于老百姓的心中。
据当地老百给笔者的相关文书,他们走上了长达二十年漫漫维权路。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但均以败诉告终。
他们何错之有?只想有个安居乐业之所。
在知悉该情况后,笔者联系了当地镇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对于笔者的质询,相关人员好言相劝“你不要管她那些”。对笔者“二十年为什么还没有解决”的质询,顾左右而言他。为了避免信息失实,笔者致电了黎姓女镇长,希望就文章内容是否失实。这位女同志让我拿相关资质找宣传部门。
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说长?在历史长河中,可能连一笔都不值记。说短?也有二十年了。说大?事关几十户老百姓的安居乐业。说小?许多这二十年主政过该地的官员,如果不提醒估计都忘了有这么回事。
这事有其复杂性。处理起来可能会有许多的困难。但如果静下心去调查一下,了解一下,倾听一下。看看老百姓过的什么日子,再看看自己屁股下面的位置,看看自己过的小日子。再想想“执政为民”,应该办法总比困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