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坍塌事故震惊全国,这个体育馆仅仅建成了26年,混凝土板顶棚就塌了,并且是在没有狂风暴雨、没有地震的情况下坍塌,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天灾”可能。不是“天灾”就是“人祸”,这座体育馆的质量一定出了问题。按道理说,混凝土的使用期限,最低也得五六十年吧,这使用26年就无故坍塌,怎么解释也说不过去。
如何“追责”,那是相关部门的事。责任一定是要追究的,谁建设的这座体育馆,建筑商第一个跑不了;而1997年花费230万元建造的该市第一中学,以及随后使用该体育馆但疏于维护的第三十四中学,也肯定有人要被追究责任。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调查取证工程,该来的一定会来,想跑的也一定跑不了。
由齐齐哈尔市学校体育馆坍塌联想到,我国被称为“基建狂魔”,在几十年里建设了这么多建筑物,形成了世界规模最宏大的房地产经济。这么多的房子,民用住宅70年产权,商用房屋40年产权,这些房子会到期“寿终正寝”吗?一般来说,水泥的使用寿命是50年,而建筑物因为有钢筋做骨架,顶住了大部分的房屋重量,所以水泥浇筑的房屋往往能够使用100年时间。所以在不偷工减料的情况下,不发生地震等天灾的情况下,不管是商用房还是居民楼,都可以在产权范围内放心使用。
但就算使用正常,100年之后会怎么样呢?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些高楼大厦,都会成为旧楼、危楼,被拆除的对象。而按中国的法律,所有土地都是国家的,你所购买的楼房,你只有使用权。所谓的“产权”也就是“使用权”。就算给你延长了“使用权”,由70年延长到100年,楼房最终还是要被拆,不拆它自己也会因为寿命的原因自然坍塌。因此,不管是你花了100万,还是花了几百万、一千万乃至几千万购买的房子,是并不能千秋万代的。最多你使用一代,传给儿子或女儿使用一代,到了孙子这一代就危险了。房子被拆或自然坍塌,是没有人赔偿的,你的孙子辈或曾孙辈,要想拥有同样的房子,那得重新购买。
从这个道理上往深处想,其实购买与租房是一个道理。购买也是租,只不过是长租而已,租四十年或七十年而已。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为儿孙打算得长远,实际上是杞人忧天。秦朝的天下二世而亡,你花费毕生的财力购买的房子,也不会超过三代。现在我们看到这么多的高楼大厦,未来的某一天,不会超过100年的时间,这些高楼大厦就会成为建筑垃圾。而且这么多的建筑垃圾是很难处理的。水泥看似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但它的使用寿命有限,明朝的故宫使用600多年巍然不倒,秦始皇修建的万里长城历经两千多年屹然挺立,那可都不是水泥浇铸的。
所以我一直认为,城里的房子被炒作得那么贵,实际上它真不值那么多钱。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话说得非常对。它只是一个暂时的容身之所而已,就像车一样,只是代步工具。车的使用寿命更短,15年最多20几年就该报废了,上限是60万公里,有里程管着呢。这些外在的东西,因为人为地赋予奢华的功能,象征着某一个人富裕的成就,而被人们看重。实际上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是昙花一现。
对于某些经济学家或房地产专家炒作房子的升值,我一直不太感冒。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吃那碗饭的,替房地产集团或某个利益集团说话的,最多起个喇叭或传声筒的作用,并不能促进什么社会进步。齐齐哈尔市的学校体育馆提前坍塌了,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建筑物或50年,或70年坍塌,不坍塌也会被爆破拆除,然后处理了建筑垃圾重新盖起新的高楼大厦。那些有闲钱炒作房市的富人,人家是为了挣钱;你掏空六个腰包才付得起首付,然后当一辈子房奴还房贷,牺牲了一生的自由自在和幸福,图什么呢?
版权声明:本文系作者原创文章,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本文文字内容未经授权严禁非法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
不同意作者观点,人生就是拼博,买得到住房就是成功的体现,如按作者的观点,人始终会死,不如现在就死,这是悲观的,所以这篇文章没有一点正能量。
你有正能量拿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