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一篇《2018年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这一篇主要来说一说,残保金的减免条件有哪些?
哪种情况下可以不缴纳,哪种情况下可以少缴纳。
小微企业免征收的范围
一、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是指2015年1月1日(含)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30人以下(含30人),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5%的小型微型企业。
免征期限,是指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6个月的小型微型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打个比方,如果需要缴纳2020的残保金时,公司是2015年注册的并且低于30人的,还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答案是需要的,因为公司经营已经超过36个月。
二、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在每年征收残保金申报残疾职工人数的规定时限内,向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免征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小型微型企业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表格可登录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查询下载
申报地点: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减免的范围
一、按比例安置残疾人
企业只要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就可以减免缴残保金。
具体的公式计算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基数 * 缴纳比例
实际缴纳比例 = 缴纳比例 - 单位残疾职工比例
实际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基数*实际缴纳比例
如果单位使用残疾职工比例大于等于缴纳比例,则可免缴纳。如果有使用,但是比例不够,则会按比例少缴纳。
但是,一定要记得,要按时去申请,去申请,去申请。否则超过时间则无效。按照通知书金额来收取。
注意:
1、这里的残疾人指的是在劳动年龄内的待业残疾人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与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保且工资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在安置残疾人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面向社会招聘,因人设岗,做好相关的调查减少用工风险。
肯定会有小伙伴问:聘请残疾退休职工的可以减免吗?
答案:不行。因为必须是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缴纳社保和发放工资的。
退休返聘只能属于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