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农妇高温下干活中暑离世,家属索赔获法院支持:雇主赔30万

泽豪记大观 2023-08-04 13:25:14

江西吉安新干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决雇主赔偿死者家属30万余元的各项损失。此案涉及的当事人为邹某、邹某香夫妇和同村村民罗某。

2022年7月26日,邹某夫妇雇请罗某参与扯秧和挑秧工作,并在口头约定中规定了每天100元的工资。然而,事情并没有按预期发展。7月28日下午5:20左右,罗某在扯完秧后在挑运秧苗的过程中倒入田中不幸身亡。当天的气温高达30至40摄氏度。

由于罗某的家属与邹某夫妇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最终他们决定将此案提交法院处理。人民法院经过全面调查和审理,判决雇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30万余元,最终做出了上述判决。

根据法院的裁决,雇主邹某夫妇应当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这项赔偿金额涵盖了各项损失,以帮助死者家属应对因此产生的经济困难和精神痛苦。虽然无法挽回生命,但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将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和安慰。

对于这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不仅彰显了法院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维护,也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树立了典范。这一判决向全社会传递了清晰的信号,即雇主有责任确保劳务者的安全和福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合理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此案的审结也提醒了雇主和劳务者双方,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以及合理的劳动合同签订与执行。雇主应当尽职尽责地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证劳务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劳务者也要认真对待工作,自觉遵守工作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和权益。

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我们向全社会呼吁尊重劳动者的权益,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只有在这样的劳动环境中,劳务者和雇主才能共同发展,为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共同努力。希望这起案件对于类似事件的预防和解决有所借鉴意义,确保每位劳务者都能够在安全和有尊严的工作环境中展开劳动,获得应有的权益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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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豪记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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