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的平常一天,九岁的小江同学像平常一样走在平常的小路上,他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可能会让他过早见识人的黑暗。
“小孩,来扶我一把!”,小江循声望去,在路边的一个角落躺着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太太,他看起来是摔倒了,无法凭自己的力量站起来。
小江不知道老太太是不是在呼唤自己,可能是,也可能是呼唤别的小孩,但是小江记得自己是个少先队员,应该为人民服务,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应该尽快的伸出援手。
小江这么想着,也这么做了,小江朝老太太走去,想扶老太太起来,没想到,老人一把抓住小江的手腕高声疾呼“撞人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素质,撞了我还想跑你父母是怎样教育你呢,不知道尊重老人吗?你有没有良心
想做好事的小江吓坏了,呆愣愣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周围的街坊也慢慢围了过来,对着小江和老太指指点点了起来。
小江连忙辩解“不是的不是的,不是我装的她,是她自己摔倒,我去扶的她”
在众目睽睽之下,小江急的直跺脚,但是一嘴难敌众口,被指指点点的小江急得快哭了出来。
说来也巧,小江的父亲恰好路过此地,看见被团团围住的儿子,江先生一个箭步走上前去把儿子护在怀里,大声质问老太:你们干什么
可还没等小江回答什么,坐在地上的老太太就首先放话道:“你是这孩子的爸爸吧,你儿子恬不知耻的撞到了我,准备赔钱吧!没有个100万现金,这件事情没完。”
面对失魂落魄的儿子和咄咄逼人的老太要求的天价赔偿,江先生也不知如何是好,所幸,有附近的群众报了警,不一会,警察赶到了现场
面对警察,老太毫无惧色,抢先告状,警察同志,刚才这个小男孩就迎面跑来,直冲冲的撞在了我的身上。
我一个老婆子哪能承受得了啊,一下子就被他撞倒在地。而且他还拒绝承担责任,反而是联合他爸爸一起污蔑我,对我又打又骂......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否则我全家死绝。”
听闻此言的小江一下子就哭了出来,警察叔叔,她骗人,我没撞她,爸爸也没打骂他,都是她骗人
警察也不知道应该听谁的,便想到一个很好的办法———查监控
虽然要查监控,但是老太的治疗也不能耽误,警察兵分两路,一边带着小江一家和老太一家到医院做检查,一边回单位调查监控视频。
忙了一下午,医院那边有了结果,老太果然左腿有轻微的骨折,疑似是刚才的事故所致,另一边查监控的警察也传来了消息。
老太摔倒的地方是监控死角,不能确定是不是被撞倒的,听闻此言这两个消息的老太,入戏更深了,对警察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警察同志,我说的都是真的,要是我撒谎,我全家死绝。”
忙碌了一晚上的江先生看着平时莽撞的儿子和可怜的老太,动了恻隐之心,提出,报销老太8000元的医疗费,以求息事宁人,警察一致同意了江先生的提议,宣布结案。
老太得以入院治疗,小江也回到了学校好好上学,江先生以为自己破财免灾,能过几天安稳日子,没想到,等老太出院了,安慰日子就遥遥无期了,这一百万,他们要定了!
这天,江先生刚下班回到家,就听到门外有人敲门,声音很大。他刚打开门就看到,老奶奶和她孙子气势汹汹站在门口。
“赔钱!”两人喊得声音很大,吓了江先生一跳。
江先生很为难:“我医药费都给您了,您就不要再纠缠不清了。”
“不行,这事没完,你要是不赔我100万,我就待在你们家不走了!”老奶奶和他孙子一屁股坐在江先生家,说什么也不走。
江先生和他们僵持到了晚上,事情也得不到解决,老太还叫了许多亲戚堵在江先生家门口讨要说法,无奈的江先生选择了报警。第二次面对双方当事人的警察很是谨慎,没有选择和稀泥,而是要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还江先生和老太清白。
由于没有监控,江先生还写了一张大字报站在马路上寻找那天看到现场的证人。或许是大字报太显眼,也或许是这件事太恶劣,有人将此事拍了下来发到了网上。一时之间,这件事顿时引起了轰动。并且还有媒体找上门采访。终于,在媒体的报道下,陆陆续续有目击证人站出来帮小江澄清。
其中有个中年女性表示:“我当时就在路边买菜,是看到那个老太婆歪下去之后,小男孩才跑过去的,根本不是小男孩撞的。”
另一方面在老太家走访的警察也要重大收获警察问老奶奶儿媳妇,她的骨折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时儿媳妇没想到是警察打来的电话,还以为是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的,于是全盘托出:“我妈那个腿是之前洗碗的时候,不小心摔倒造成的。”
一句话戳破了老奶奶谎言的曝光,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原来,因为老太条件不算好,儿子儿媳总不愿意伺候她,加之腿被摔骨折了,治疗需要花一笔钱,老太舍不得,她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邪恶的想法!是不是可以从心底善良孩子身上捞点好处?
于是这天,老奶奶精心挑选了一个没有监控地方,便倒在了地上,喊在近处小江帮自己,然后借机讹上一笔。
2013年,警方以寻衅滋事将老太拘留5天,并且处罚1000元,而她的孙子则拘留10天,罚款500元。
以案释法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老太的行为满足第三个行为模式,带领亲戚堵在别人家门口,强拿硬要他人财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老太太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呢?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要求是受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物,老太只是声称“说谎死自己全家”,并未对江先生进行恐吓,带领亲戚在江先生家闹事的行为也不足以认定为“足以使江先生陷入恐惧心理”无法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是如果老太声称的是“不赔给我100万,就杀你全家”,便会构成本罪
这个案件让我们想起来曾经轰动一时的“彭宇案”如果老太在当今的法律环境下,和08年彭宇案的老人一样提起民事诉讼,那么老太会被怎么处理呢?
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什么是虚假诉讼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
其中增加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在当今社会,如果再有人想要通过诉讼手段从别人手中强取豪夺,可能就会触犯刑法,面临至少三年的刑期
即使老太真的是小江撞倒的,老太100万的诉求也不会得到支持。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此案中,以上费用合计明显不足100万,在诉讼或调解过程中,也会被法院调整为合理数值。
小编的建议
遇到了老人讹人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寻求证人,尽量留下现场的证人,他们可以提供有关事发经过的证词。获取他们的联系信息或请他们等候警方的到来。
之后报警:立即报警,向警方详细说明发生的事件,并提供相关证人的信息。警方将会展开调查,帮助您解决问题。
请记住,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冷静和耐心非常重要。与警方和相关当局积极合作,他们会帮助您解决问题,并确保正义得以伸张。
想知道老太婆发的毒誓成真了没有?
碰到讹诈我的,就带它全家一起走[点赞]正解么?
理应追究王浩法官的责任!
难道我也读的假书,假文明。小孩说没有的,老人有的事。偏偏法院就信老人的。谁主张,谁举证,老人也没有举证呀。
现在要扶人肯定是要三思的,法律的仁慈助长了这种怪像。
惩罚太轻了,以敲诈勒索罪入刑,罚款为他们诉求的10倍。
坏人不被惩罚才是我们不敢扶的根源!
垫付的15000呢?不退还么?
这种恶人都是执法者惯出来!
犯罪的代价太轻了。所以现在有人,,,,,
蒋老太孙子也应该受到处罚,涉嫌作伪证。
干嘛只拘五天,下面第一层,谓拔舌,请老太婆及其家人应誓啊!
老太太的孙孑死了没有?
事实证明,发誓没有任何作用,以后谁再发誓,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其耍流氓
聪明的老奶奶,聪明的儿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要弘扬社会正气必须严惩不法份子,不管有没有造成后果,这样才有震攝力!
敲诈勒索都能调节成治安案件
千万不要没事找事
啥时候能实现老巫婆的夙愿呢[好生气]
闲事莫管,无事早归,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名言
好几个同学都看啦,问问同学不就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