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公开了《白云白云湖大朗客整所上盖及柱网工程“8·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据报告显示:2024年8月26日19时40分许,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辖内大朗客整所上盖开发首层盖板(标高10.2米)及柱网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76426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作业致作业场所存在高处坠落事故隐患;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安全作业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基本情况涉事工程项目:大朗客整所上盖开发首层盖板(标高 10.2米)及柱网工程
程建设单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监理单位: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四川省杰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8月26日下午,四川杰鹏建筑公司支模架班组按照工作计划进行项目三标段三区模板支撑架搭建作业,期间,汪开军所做的工作是在风机夹层平台位置进行材料递运。19时40分许,架子班班组长舒文剑在风机夹层平台下方空地准备清点人员拍照下班。汪开军欲沿风机夹层平台(约6米高)东侧模板支撑架,从上至下爬至地面再到达集合点。其在爬下过程中,从模板支撑架上坠落至地面(模板支撑架73#、74#轴交S、T轴线位置)受伤。
事发施工点位置
事发模板支撑架
事发当日(左)与事发第二日(右)涉事模板支撑架水平安全网对比图
事故直接原因(一)四川杰鹏建筑公司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作业,致作业场所存在高处坠落事故隐患《大朗客整所上盖开发首层盖板(标高10.2米)及柱网工程模板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第4.5模板支撑第5项关于“水平剪刀撑及水平安全网设置”要求:应在架体底部、梁底位置各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在中部及顶部设置两道水平安全网。四川杰鹏建筑公司在风机夹层平台旁的模板支撑架搭建过程中,未同步在架体中部及顶部搭设两道水平安全网,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施工措施,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作业现场存在高处坠落的事故隐患。
(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安全作业汪开军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预判不足,未从涉事模板支撑架南北两侧的步梯通道下到地面,而是冒险从模板支撑架架体上爬下,以致从高处坠落受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予以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四川杰鹏建筑公司,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罗强,四川杰鹏建筑公司在涉事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二)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的单位
1.中铁建工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建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按相关行业规定进行处理。
2.四川铁科监理公司,建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按相关行业规定进行处理。
(三)建议由企业处理的人员
1.汪开军,四川杰鹏建筑公司架子班工人,建议由四川杰鹏建筑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2.景钰,四川杰鹏建筑公司在涉事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建议由四川杰鹏建筑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3.舒文剑,四川杰鹏建筑公司在涉事工程项目的架子班班组长,建议由四川杰鹏建筑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4.王中军,中铁建工公司在涉事工程项目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建议由中铁建工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5.韦芳杰,中铁建工公司在涉事工程项目的技术员,事发日当班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员,建议由中铁建工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6.韩超,中铁建工公司在涉事工程的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建议由中铁建工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7.凌雪云,四川铁科监理公司在涉事工程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议由四川铁科监理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来源:白云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