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讲述芬奇及其一双子女就生活在美国南方梅岗镇。芬奇对他们的子女既严格又和蔼一家人其乐融融。他们的爸爸对他们说,不要杀死会唱歌的知更鸟它们是善良的,从不伤害人类的,芬奇不仅是一位有爱心的父亲,同时也是一位勇敢的法律顾问。
那天他收到了一起由罗宾逊和一位白人妇女组成的强暴案件。这种情况使罗宾逊在一个种族主义盛行的时代陷入了困境。即便芬奇能够证明自己无罪,但这并不足以消除对他的种族歧视的偏见。即便芬奇在法庭上拼了命地维护着真相和公道,却依旧没能扭转那份刻骨铭心的偏见。更何况芬奇还成了白种人的众矢之的,罗宾逊的罪名也很难洗清,只能落得个悲惨的结局。
你们的成见害死了那些无辜者。对于这样一部经典作品,我更愿意谈谈主人公以外的其他人物,他们的观点,他们的心灵,他们是怎样构造出“偏见”的心灵的。
这本书中有两个故事,一个黑皮肤的汤姆在一个“显而易见”的案子里“不出意外”地被定罪,其内心深处的成见终于使他丧命。古怪的布丁比汤米更有福气,他保护儿童最后获得儿童的信赖并为他辩护,律师为他辩护。
两只知更鸟的惨状是来自于对他们的歧视,那个时候他们认为南方的黑人是下等人,是罪恶的源头,而那些表面上憨态可掬的人却在审判前试图杀死他们,坎宁安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刽子手村民的典范。
坎宁安第一次被写进这个小说是在大萧条后,由于农民们的日子过得很苦,他没有付清阿迪克斯的律师费用,但他没有拖欠债务,反而用自己的财产来支付债务。当新来的女教师注意到坎宁安一家时,她才明白这是一户很有节操的人家,他们宁愿忍饥挨饿也不愿意得到救济。他还没等得到表扬就加入了一伙人,准备开枪打死汤姆。他是第一个因为斯考特的“我们没有敌意”而感到惭愧的人,他离开了为阿迪克斯解除了困境。
最后这两个知更鸟没有任何过错。然而这些无知而顽固的人,却因为害怕而被成见所困,为了掩饰自己的耻辱,他们残忍而偏执地杀死了自己曾经的“野蛮”敌人,以此来假装自己是个胜利者,以此来自我宽慰。
虽然那只知更鸟已经死亡,但是杀害它是一件罪恶的事情。这一点从男主角温文尔雅的父亲那真挚的语调中就已经显露出来,并被人类的历史与传统所承继。但很少有人会坚持,也很少有人会假装坚持。
实际上他们正变得更加恐惧,更加沉沦。骄傲和成见也会在同一个身体里表现出来,他们首先会在世界上消灭别人,然后才会消灭自己。他们用愤怒来掩饰自己的恐惧,但更多的却是一种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厌恶和屈辱。
值得一读的好书[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