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特警,在执行看管任务时却为留置人员通风报信!

真实案件趣 2024-04-29 17:22:35

他是一名特警,在执行看管任务时却为留置人员通风报信!

90后男青年小明,是一名公安特警。

小明经组织安排,到一家廉政教育中心执行看护被留置人员的勤务工作。

留置管理机关对小明进行了上岗培训,明确了留置看护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

小明的看管对象是一名企业董事长大海,大海因为涉嫌行贿被留置审查。

大海被留置后,急于了解外面家里和公司的情况,急于找人帮其带话,把自己担心被查的有关信息传递出去,想让家人来救他。

大海有意接近小明,经常通过自言自语的方式表明自己很有钱,只要帮助他就会得到想象不到的巨额回报。

慢慢地。小明心有所动,对大海特别友善。

大海偷偷地给小明提供了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自己的司机的,一个是自己的老婆的。

大海不断通过自言自语或者打手势的方式向小明传递自己想要了解和传递出去的信息。

为逃避调查,小明从网上购买了虚拟电话号码。

小明用虚拟号码与大海的司机和老婆取得联系,并与大海的司机相约见面,介绍大海的情况,通报大海想要了解和传递的信息。

小明将获悉的有关信息书写在纸条上,利用执行看护勤务之机,将纸条扔到正在午休的大海的床上,大海在被窝里偷偷查阅后,在上厕所时趁机将纸条丢进马桶。

小明帮助大海传递信息的事情很快被发现,小明也从看护者变成了被留置者。

小明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利用看守被留置人员的便利,在执行看护留置人员工作期间,帮助被留置人向外传递案件信息,给被留置人员通风报信,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一年。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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