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存钱竟被当场抢走10万

青易 2024-09-18 10:26:33

山东一男子,携12万元到银行柜台存钱,当他拿出2万递给柜员时,一歹徒突然窜上来,竟将装有剩余10万元的提包抢走,随后跨上摩托车扬长而去!暴怒的男子找银行赔偿损失,银行却说不关自己的事,竟让男子去找歹徒要!​

小宋是山东微山县县城的一位个体老板,开了一家五金店,平时生意还不错,也攒下了一些积蓄。这一天,县城某银行工作人员找小宋拉存款,利率比平时略高一点,在工作人员鼓动下,小宋动了心,决定将手里的12万存进该银行。过了几天,小宋用手提包将钱装好,依照约定来到了该银行柜台。女柜员见有人来存钱,也十分高兴,热情接待了小宋。小宋先是把提包放在柜台上,随后从包里拿出了两叠钱递给女柜员。这一叠钱刚好是1万块,小宋一下递给柜员两叠,此时他的眼神和心思都在这两万块钱上!说时迟那时快,突然一个黑色的身影窜上来,竟趁小宋递钱的间隙,一下将提包夺走随后向门外冲了出去!小宋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呆了几秒,反应过来后一个箭步扑上去就将歹徒胳膊拽住,歹徒也不回头,拖着小宋往外跑。就在这时,小宋要去夺回自己的提包,歹徒突然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在小宋面前比划!小宋吓了一跳,下意识松开了手,歹徒得了空档,当即夺门而出,一下跨上摩托车绝尘而去!虽然小宋跑出来奋力追击,但歹徒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猛踩油门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直到这时,银行正在打盹的保安才反应过来,可歹徒早已不见踪影。虽然小宋报了案,但由于歹徒非常狡猾,抢了提包后走的是乡间道路,藏匿的非常隐蔽,案件很长时间都没被侦破。自己的血汗钱在银行柜台被抢,小宋认为银行没有尽到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10万元。

哪知道,银行却说小宋的钱是被犯罪分子所抢,不是银行的责任,让小宋去找歹徒讨钱。小宋多次找银行交涉无果,无奈之下只得将银行告上法庭,赔偿自己损失的10万块!那么,银行会支持小宋的诉求吗?1、小宋在银行柜台存钱被抢,银行到底有没有责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小宋认为,自己在银行存款,实际上就是接受该银行的储蓄服务,此时他就是消费者,当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现在自己的钱在银行柜台被抢,是银行安保不力,没尽职尽责,应当承担自己全部损失。银行方面却辩称,营业大厅是公共场所,也不是营业场地,法规上没有强制要求大厅里设置安保人员,即便是配备安保,也是保护银行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而非进出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银行方面还认为,小宋财产被抢的风险应当由他自行承担,应找犯罪分子追偿。对此,法院认为,小宋在银行存款期间,银行安保人员未协助追赶犯罪嫌疑人,帮助小宋夺回被抢钱款,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小宋遭受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银行到底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呢?赔偿多少钱呢?法院认为,虽然突发犯罪难以预料和规范,但银行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没有为储户提供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致使存款人小宋被抢10万元,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然,由于小宋在存款过程中疏忽大意、放松警惕,未妥善看管现金,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应当次要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小宋应当承担20%责任,银行承担80%的责任,也就是说,银行赔偿小宋8万元损失。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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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易

简介: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