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0月,“四人帮”被隔离审查,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代,党中央决定审理“四人帮”集团案。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将审理任务交给了中纪委,作为中纪委的书记,陈云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心血。
陈云接受任务之初,率先提议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审查机构,短短几个月时间,各种揭批材料被送到了审理办公室。
就在审理工作全面开始时,审理小组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有人主张彻底清算“四人帮”的罪行,有人主张只清查四届人大以后的罪行,防止出现“砍旗”的问题。
陈云综合分析了两方面的意见,提出“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的指导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审理工作正确进行。
随着审理过程的不断推进,对“四人帮”主犯江青的处理结果最终敲定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由于过去江青罪行累累,中央大部分同志都支持判决结果,一些对江青恨之入骨的同志,甚至提出要将江青关进笼子里游街示众。
显然,审理工作脱离了陈云的指导思想,审理人员情绪化,将个人感情与案件审理联系起来,造成了公报私仇的决定。
也有一部分同志提出,宽大处理“四人帮”主犯,毕竟毛主席在世时,曾对审干工作作出过指导:“大部分不抓,一个也不杀。”
陈云是毛主席培养出来的干部,思想上与毛主席大同小异,在大部分人都主张杀江青的气氛中,陈云却提出了反对意见。
在陈云看来,与“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场党内斗争,党内斗争如果大开杀戒,无法给予后世交代。
陈云在一次会议说:“我不同意杀江青,如果你们一定要杀,那就是在会议记录上作个说明,写上陈云不同意。”
有了陈云的呼吁,许多同志纷纷冷静下来,开始思考杀掉江青的影响,最后大部分人都同意了陈云的意见。
1981年1月,江青缓刑期到期,相关部门就如何进一步处理江青,征询了陈云的意见,陈云的答复是:
“无论怎么处理江青,只要不杀,就没有任何问题。”
两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江青为无期徒刑,党中央允许江青保外就医,陈云的高瞻远瞩,不仅保住了江青的性命,还让中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称赞。
当时,有部分国际社会组织呼吁救援江青,一些外国人还跑到中国大使馆请愿,要求给予江青人道主义救助。
最具争议的一点是,国际上曾经有一条规定,那就是不允许杀妇女,虽然我国内政不容外国干预,但是最高法院在审判江青时,还是无法避免地要考虑到这一点。
对“四人帮”集团主犯的审理结束后,审查小组又将重点转移到了与“四人帮”集团有牵连的人身上。
由于“四人帮”集团存在时间过长,许多党内干部都与之打过交道,这使审理工作变得十分复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陈云提出“务必审慎”的方针,一些干部对此不理解,反复以“四人帮”的罪行来表示反对。
面对众人的反对,陈云依旧保持冷静,并呼吁说:
“这是一场由若干野心家挑起的斗争,必须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如何处理,这是解决一切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