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汉家境贫寒,苦于没有收入,老汉在房前屋后圈养了几十只鸡,打算卖了补贴家用。可没想到,城管队员找上门,说他没有办证,开出了3000元的罚单,这合理合法吗?“我,我,从来没听说给鸡吃剩饭剩菜要办证的,我们村里家家户户都养鸡,可没有谁办过证,你们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看我这糟老头子好欺负?”这是本案故事的主人公老张,面对城管队员的罚款给气晕了。在江西某山村的老张,那天到城里参加侄子的婚宴,婚宴接近尾声,亲朋好友慢慢地告别离席,而老张作为至亲,留在最后帮忙收拾东西。期间,看着服务员推着一辆小推车,将宴席上的残羹冷炙收集起来。“请问服务员同志,你们这些泔水是怎么处理的?”老张下意识地问道。服务员告诉老张,他们会将泔水集中到指定地点,有时候也会有人来收走一些。一听到这儿,老张顿时来了精神,原来他现在急需一批粮食来喂鸡,一直苦于没有来源。老张,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全靠着一亩三分地养家糊口,但是年过60的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已经干不了农活。而家中老伴体弱多病,常年吃药治病,有时候还要住院治疗,所以一家人的生活还是捉襟见肘的。自己清楚单靠种田,几乎不能维护家庭开支,所以他决定买几十只鸡饲养,一是可以减少家中剩饭剩菜的浪费,二是将来可以换钱补贴家用,当然鸡蛋还能给自己和老伴儿补补身体。没想到,老张养了第一批鸡后,收入显著提高,生活条件一下子有所改善。尝到甜头后,老张开始扩大规模,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小鸡,渐渐地形成了一个小规模的养鸡场。老张一开始没钱买饲料,他主要就用自己种的青菜和谷子、大米、剩饭菜等,来喂养这些鸡。可是,后来养鸡规模不断扩大,鸡饲料成为了老张的一大困惑,根本不能够自给自足了,需要有酒店、饭店的剩饭剩菜的固定来源,可是自己苦于又没有门路。而今发现这家酒店的剩饭剩菜还没有固定人员处理,老张心中暗自高兴,于是找到酒店老板,提出了想承包酒店的剩饭剩菜的打算。见有人主动提出要收拾剩饭剩菜,而且免费处理,老板真是求之不得。就这样,双方协商决定让老张在酒店放置几个大桶,酒店将剩饭剩菜集中到大桶,由老张定时来清运拉走。从此以后,老张的养鸡成本大大降低,正当他踌躇满志的时候,谁想就是这些剩饭剩菜,却给了他当头一棒。每天老张拉回剩饭剩菜,用家里谷糠搅拌以后倒到鸡槽里,几十只鸡蜂蛹而至,大快朵颐。看着这些毛色发亮、体格健壮的鸡就要出栏上市,他就有钱带妻子去大医院看病,还能存点儿养老钱。这天,家里突然来了几个城管工作人员,他们指着老张从饭店带回来的剩菜剩饭说:“老张,你有动物饲料泔水排放证吗?”“同志,你说啥?需要什么证?这鸡是我自己私人养的,没办啥证。”老张笑着说。城管工作人员看了老张一眼说:“你没有动物饲料泔水排放证,还有你养鸡,如果没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那是违法行为,是要罚款的。”老张还没有反应过来,城管队员已经开出了一张罚单递给了老张,老张接过一看,顿时傻眼。“罚款3000元!”老张张大了嘴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发生了本案开头的一幕。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可没有时间和他再做理论,只是让他抓紧时间去办证,还有,尽快把3000块钱罚款给交了,否则还会有滞纳金。此时,老张掩面流泪:“这还有天理吗?我这几十只鸡,全部卖出去都不值3000块,我这是去哪里去找钱,给你们交罚款?”第一、本案中老张养鸡出售,违反了什么法律呢?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泔水等废弃物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才能排放。本案中,虽然剩菜剩饭源自公共消费场地,有可能存在包含各种细菌和病毒的有毒物质,所以投入到有规模的养鸡场里,鸡吃了后有可能存在病毒,而病鸡流入市场,就会造成病症传播。所以,本案中老张养殖的几十只鸡主要是上市售卖,为了对这些鸡的卫生状况负责,用剩菜剩饭喂鸡也需要办理相关证明。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这些证件是国家基于公共卫生安全、防止疾病传播的考虑,可以监控如养鸡户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动物的卫生和防疫标准的。餐桌安全大于天,案中老张私办小型养鸡场,无证经营,又从外面拉回未经检验的剩饭菜喂鸡,确实违法了。第二、本案中老张被城管罚款3000元合法性如何?根据《动物防疫法》第9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本案中,老张规模养鸡几十只并以外卖经营为主,他有义务按照防疫标准办理相关证件,并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保证自己流入市场的鸡是卫生安全的。但是,老张私办养鸡场,并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依法接受处罚。网友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小事,还记得多年前的禽流感吗?所以,合法规范养殖不可小觑。网友说:老张的养鸡上市没有出现后果,但是一旦发生不良影响,大家的想法立马会翻脸,你们城管平时在干啥?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