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万吨粮食变质案扯出大窟窿,三级主管部门为何集体失声?

呱呱聊历史 2023-12-12 05:28:00

“将近7年啦,中储粮才想起来把存在我们仓库里的16000多吨粮食拉走。如今这些粮食已经坏了,连猪都不能吃。”

这是2017年4月河南新野县一家名为“金硕粮油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脸无奈地反映的情况。

2010年,中储粮在金硕公司的张华楼库点储存了1.7万吨当年现收的新鲜小麦,后因逐年损耗,7年后库存小麦还剩1.62万吨,账面价值为3000多万元。

这一年,中储粮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与金硕粮油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设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仓费为50元/吨,支付时间是每季末7个工作日内。

但实际上,自2010年9月底开始光武分库就没有支付过金硕公司仓储费用,一拖就是7年,到2016年3月31日,累计拖欠的仓储费用已达194万元,如果算上违约罚金,拖欠费用实际上已逾250万元。

中储粮的仓库

是中储粮公司没有钱吗?并不是这样的,2009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的《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就明确指出,中央财政下拨的粮食保管费用为每吨70元/年,而且及时足额拨付,从无拖欠。

第二年,中储粮在河南等地储粮保管费又提高到了每吨/86元/年。

照这么算的话,光武分库仅仅就是委托金硕公司保管的这1.6万多吨粮食,除了支付50元/吨的保管费之外,还有36元/吨/年的结余,差不多每年是60万元。7年时间的结余就是420万元。

当然了,光武分库存粮的地方并不止金硕公司一家,根据金硕公司负责人反映的情况,光武分库在向新粮油公司、博达粮油公司等7家公司还储存了大量粮食。

假设每家公司存储的粮食数量和金硕公司一样,7年里光武分库拿到的粮食保管费有9700多万元,额外“结余”的保管费就达近3000万元。

那么问题就来了,光武分库拿着国家下拨的上亿元粮食保管费,为什么硬拖着不付给仓库呢?由于光武公司自从粮食入库之后就好像得了健忘症一样对这批粮食不管不顾,这可坑惨了金硕公司。

7年后这批小麦连猪都不吃了

因为粮食根本就不出库,金硕公司每年还要拿出大笔费用雇人对仓库进行打扫和除虫,可是任你怎么细心打理,整整7年之后再好的粮食也都发霉变质了。

2016年4月,省检查组到金硕公司的仓库检查库存粮食数量,并通过南阳粮食局向新野粮食局反馈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包括:

“1、粮面不平整,无法丈量核定数量。2、存在安全隐患,有发热、结露、挂壁、霉变、高温现象。仓内有虫。”

最后因为金硕公司实在忍无可忍,才向南阳市法院起诉,并向新闻媒体举报了中储粮下属分库长年拖欠粮食保管费的情况,新闻曝光之后引起轩然大波,中储粮这才急匆匆地派车把这批已经完全变质的小麦从金硕公司的仓库里拉走了。

随后,中储粮通过新野粮食局与金硕公司谈判,给出的条件是:他们愿意按照86元/吨的标准补付粮食保管费,但粮食变质的责任需由金硕公司承担。

这让金硕公司方面一整个大无语:就算你补齐900多万的保管费又怎样,变质粮食的价值可有3000多万啊!这已经不是谈判了,是赤裸裸甩锅要我们的命吧!

变质的粮食被拉走

记者先后联系了光武分库负责人、中储粮向东直属库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负责人,希望得到一个明确的解释说法。

但光武分库礼貌地回复“除非中储粮南阳向东直属库或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批准,否则不能接受采访。”

直属库的回复则差不多:没有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批准,他们也不能发表意见。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开始非常客气,表示很快会给记者答复,但过了几天后记者再打电话时,对方却把事情推给了法院,表示可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情况。

再后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就不接记者电话了。

新闻曝光之后,包括央视网、人民政协网、央广网、环球网等一批重量级媒体先后报道此事,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如图

有网友犀利评论说:粮食放坏了也不分给那些生活困难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吗?还是忘记放火了?真行啊!

2017年5月8日,中储粮总公司连夜刊发官方声明,表示2014年6月该批小麦曾经安排定向拍卖销售,但金硕公司因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拒不配合把粮食出库。

该声明同时提到:2010年部分地区灾情较重,收购的部分小麦品质不符合国家要求,因此河南分公司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实行统一封存,统一组织定向销售给饲料及工业酒精加工企业。

最后双方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市法院判决金硕公司应配合光武分库将粮食出库,但在直属库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情况下,金硕公司仍然不配合出库。

至于为什么金硕公司不配合出库,大概率还是那拖欠的上百万保管费没有付到位。

为此,直属库申请法院于2017年4月8日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声明文件

声明最后义正词严地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将督促所属企业,坚决执行二审法院的生效判决,排除干扰,加快处置进度,完成出库任务,维护中央事权粮食安全。”

那么问题来了,第一,虽然这批粮食没能出库,但这1.6万多吨粮食是在中储粮的账上的,国家每年下拨上百万元的保管经费既然没有付给仓库,7年就有970多万元,不知用到哪里去了?

第二,就算2014年这批小麦应该定向拍卖,但从2010年到2014年的四年里你凭什么不付给仓库保管费?

第三,由于这批3000多万元的粮食被人扔在仓库里不管不问,7年后全部报废,巨额损失谁来承担?

第四,这还只是一个光武分库下属一个仓库的情况,另外6家公司下属的仓库有没有这些情况,有没有调查,有没有结论?

遗憾的是,上述问题恐怕很难回答了,而从各种企业信用平台上可以查到的信息是:直到2021年4月,金硕公司和光武分库之间的官司仍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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