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滨江路小学一教师粗暴对待学生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据网传视频显示:
一名女子站在走廊上对一名学生连续扇打。
另一名女子并未上前制止,反而推搡拖拽学生。
3月12日,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
经初步核实,视频中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已安排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已对涉事教师进行停课处理。
▲图源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大会小会说了几百遍不能打学生,为何就是记不住?
社会舆论也好,法治社会也罢,无论各种原因,教师殴打学生的行为不被大众接受已经成为铁的事实,为何教师们总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呢?
教师到底该如何对待
不听话、不学习的学生
办公室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这要是我的孩子呀,我非得好好揍一顿”。
老师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会打骂,那是爱。
俗话说“打是疼骂是爱”,这话一点不假,我们看到自己孩子问题和缺点,惩罚他,希望他能改正。
那么老师到底应不应该冒着被处分的危险去惩罚学生呢?
班里有个小姑娘习惯特别不好,课堂上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学习更是一塌糊涂。
周一一大早,孩子家长骂到办公室,原因是上周孩子作业没写完,我把她叫到办公室批评,无论我说什么,孩子实行“三不政策——不看、不听、不说”,我又不能动手去打她,快被气出内伤了,就把她作业本扔地上。
家长振振有词:
我家孩子,老师打骂都可以,但不能扔书,这是对孩子人格的侮辱。
我家孩子不求以后学习有多好,只要她能快乐健康就可以。
扔个作业本就能上升到人格侮辱的高度了。还能打骂学生吗?
对待这样的孩子我们尽心尽力去教导,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容忍吧。
所以,对待自己的孩子能不打骂尽量也不要打骂,忍不住时默念“亲生的,亲生的”;
对待学生更是坚决不能打骂,忍不住时请默念“不是我生的,不是我生的”。
在如今的文明社会教师殴打学生,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是不允许的。
法治社会,大的层面要依法治国,教师更应该依法从教。
法律许可的我们坚决维护,法律禁止的我们绝对不能踩红线。
手中可以有戒尺
但心中必须有分寸
很多教师由于传统认知的限制:
认为严师出高徒,对待学生要求甚高,发自内心地不允许“一人落伍”。
在这里我想问的是,一位教师一辈子能出几个“高徒”?
孔圣人弟子有多少,出了几个“贤人”?
从某种程度上讲,“高徒”的出现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不是一个“严”字能达到,如果严师的每个学生都能成为高徒,社会又该如何分工呢?
我家孩子出生时因为一些原因损伤了大脑,当时我祈求只要孩子身体健康我别无所求,虽然现在孩子快读初中了成绩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我从来不想对他要求太多,我觉得人不能太贪心,知足常乐。
上帝没关上那扇门就给孩子开了一扇窗,我怎么敢奢求阳光房呢?
也许有了这个经历,我现在特别能理解有些家长对孩子佛系的态度,哪有家长不希望孩子学习好呢?
都是攒够了失望才放弃的吧。
我们做老师的把心态摆好,对得起职业,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学生就可以了。
那些能力与成绩不匹配,学习有很大上升空间,仅仅是因为缺乏管教的孩子,并且家长能够认可你的管教,该严厉还是得严厉,还惩戒得惩戒;
那些确实是能力有限,没办法学习好的孩子,也不要过多的去苛求,多看孩子的闪光点吧,毕竟十根手指有长短。
所在,教师要依法从教,把握好管教学生的“度”。
手中可以有戒尺,但心中必须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