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愿意生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生孩子对于女性的职业发展影响很大。所以现在不论是针对第一孩生育,还是第二孩生育,各地都不断在优化自己的生育补贴政策,之后还延伸到生育友好就业和继续工作方面。

但是还是有一个冲突摆在面前,女职工生育补贴,到底应该多补给生育的家庭,还是应该补贴给解决就业的企业呢?如果从不影响企业聘用女职工的角度,多补贴给企业,企业积极性会更高,女性就业环境更为宽松。如果从鼓励女性生育角度,多补贴给女性,更能发挥直接激励效果。
现在各地政府采取的措施有所不同,例如上海市刚刚开完会议,提出“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就是让生育保险对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的保障性加强。未来还有可能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也纳入生育保险,在女性生孩子时也能领取到生育补贴。

不过上海市也发现,也要给用人企业进行激励,所以提出,“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照50%比例申请补贴”。
但是在这一方面,可能江苏省出台的政策则更为齐全,而且更为激进。在之前不久,江苏卫健委和社保部门发布,之前在江苏女职工生育第2胎第3胎,当地对于女职工所在的企业是有着社保补助的。现在这个范围扩大到了第1胎,为女职工缴纳社保的企业也可以得到最高50%的社保补助。

对于江苏当地企业是一个好消息,他们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积极性也高了,也更愿意招收适龄的女员工入职了,扩大女性就业的好措施。不过德先生特别建议,慎重使用社保基金做补贴,当地政府可以配套政府资金,按照社保金额来计算,但是要用另外一笔钱来发。
大家都知道,城镇职工社保是由企业和个人两方面共同缴纳,其中企业缴纳的更高一些,个人缴纳的更少一些。那么假如女员工生育,每月社保费用需要企业缴纳2000元,那么现在在扣除50%的补助额之后,企业只需要缴纳1000元。减轻了企业的社保压力,对于招收女员工就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社保补贴,如果由当地社保部门来支出,或者当地社保部门免予收取,这可能是一个不妥的方法。因为在一定程度上,社保是一个大的资金池,如果这部分企业少交了,但是其他人还是按照正常的金额来交,未来资金池的规模是不是会变小?那么将来领取的时候,都按同样标准领取,会不会出现社保的缺口?
不过现在出台的生育补贴,基本上都是针对第一胎的生育给予补贴,而且大多都是给生育女性发放的。只有极少省份才给生育二胎孩子的女性发放补贴,就连上海,也是给单独二孩的生育女性发放生育补贴,而且是发给女性的。
最近网上传播的“天津生育补贴制度”“二胎奖励XX元”等相关信息,最终经过天津市卫健委核实,信息不实,目前天津市无生育补贴制度,后续要待国家制定具体政策。整体看来,还没有全面突破。
未来全面给予生育二孩的女性的生育补贴,以及对于聘用企业的生育补贴社保补助,都将是未来鼓励生育政策的延伸方面。越早推出越早能让生育率提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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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补,一个女职员怀孕企业就起码亏损几千,多的可能亏损几万,所以中小企业害怕员工入职怀孕[吃瓜]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