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员额制的话题,在法律自媒体圈又讨论的热了起来。关于这个话题,也就是司法内部及部分的律师比较关注,知道这个问题的重大影响。社会大众乃至大部分的律师,他们只知道现在的法院立案、执行越来越困难了,法院却在天天喊着案多人少,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上次本号的《司法员额制,已经逐渐失去了原本制度设计的活力》一文的后边,不少网友的留言是,不能光说问题,还要说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不少自媒体看到了员额制运行到现在不得不改的情况,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主要不外乎两个,一是认为根本不该继续保留员额制;二是认为应该增加员额制比例。
用很简单的例证法来说明这两个观点有多“饮鸩止渴”吧。
彻底废除司法员额制?这不是回到了司法改革前了吗!只要翻开改革前的司法新闻以及司法改革的设计目标,无不都是以解决案多人少的司法难题为目的,如果不进行员额制改革就能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哪还会有司法责任制改革吗?换句话说,废除员额制,不就是回到了原来案多人少的老路子吗?
说给那些存在幻想岁数不大的法律新人听听:司法改革前,正式编制百十号人的法院里,有人掰着手指头数过,审判一线真正一顶一办案的,十几个办案部门不超过30个人,可法院里具有法官头衔领取法官津贴的,六七十号人。
当时领导的话是,在法院,最不缺的就是会办案的。在法院群体里流行着,办案的目标是不办案,常年办案的都是出力不讨好的。每年几千起案件压在二三十名普通法官身上,法官都争着去当领导或去行政部门,领着法官津贴而不办案,由此造成了案多人少,司法改革的“充实审判一线”、“入额必办案”由此而来。
增加员额比例就能解决问题?这是典型的寅吃卯粮、得过且过。增加法官数量,确实可以缓解一时的状况,可内部办案机制不理顺,光是增加法官的数量,到头来还不是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最后摊子越铺越大,还是没人干活?员额制现状,跟案多人少司法效率与质量问题严重的外部状况、积极性不高嫉妒心盛行的内部状况的关系,首先要搞明白的一个问题是,究竟是员额法官的数量不足,还是管理体制不足,大量法官将入额当成了待遇和福利,才是造成如此现状的根本原因。有网友的帖子内容是,打开办案系统就能看到,专职审委会以上的领导,一个月也就办几个案子,知道内情的都知道,这几个案子也不是他们本人办的,不是助理调解的,就是从别的庭调给他们的。如今实行阅核制,一些庭长也开始不办案子了。这些不办案或是假办案的领导们,动辄十几名,占据了员额数量的接近一半。不仅不办案,他们还逼着其他人多办案,如此的情况,能不案多人少吗?还有帖子称,退居二线的领导,年过五十的老法官,也纷纷加入了不办案、少办案的队伍,平日里不是请病假,就是家里有事,领导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劝其他人,老同志,大家都照顾些,毕竟大家都有老的时候。此前,不是曾经有公开报道,一中院副庭长,年过五十了,经过了三次化疗,还一边治病一边当法官,领导为了照顾他,调他去立案庭负责审判业务不重的再审监督工作。
按照员额制改革的设计要求,员额制要施行能进能退的动态管理,凡是入额的,都要一律办案,不办案或是办案不达标的,就要退出员额,而且领导要带头办案,而且是办疑难复杂的案件。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员额队伍的流动性和工作效能。
虽然文件上、宣传上还时不时的提出入额要办案、领导要带头办案,可员额制运行了这近十年,除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退休的、调离的,有谁听说过有法官因为不办案、办假案,而被责令退出员额的吗?有哪个法院公开张榜公布过各级法官检察官,特别是领导们的办案数量及办案类型吗?没有!
如此的状况,指望仅仅是增加员额法官检察官的数量,就能解决其中有人不办案的光享受入额待遇问题?如此的状况,已经造成了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已经大量积压了法官检察官助理没有名额入额、十几人竞争一个名额的情况,很多助理长期看不到晋升的希望,干脆躺平,或是直接辞职了,这还怎么调动工作积极性啊?
写到这里,肯定会有人说烟语君站着说话不腰疼,点出问题写写就行,可真的到了让谁退额的问题上,可是夺人福利取人官职的困难,哪个领导会去轻易地干这些得罪人的事情?这才是这么多年来,司法机关反反复复案多人少一直存在的真正困难所在。
改革犹如分糖果一样,大家一人一块,或是按年龄分,困难是最小的;分完之后,再去额外要些糖果来,领导想着分给谁,也是意见不大;可如果要把已经分给个人的糖果再要回来,困难就大了。尤其是,掌管分糖果的,跟领取糖果的,还是一批人,如何分,要回谁的,纷争可想而知。可是,困难再大,确实已经到了不改不行、迟早要改的地步了。39%的员额福利已经分完,就应该到了动态化管理的时候了,不想着解决困难,真的就成了利益固化了。例如,有网友说的,从18年到现在,单位里只分到了一个入额名额,十几个助理去争,争不到的,已经出现能按时上下班就行的躺平了。